10月中旬,央行赴深圳展开互联网金融调研会上,处地深圳的“大家投”,当时被作为唯一一家众筹行业代表,与腾讯等行业标杆性机构共同受邀。由此,天使式众筹,作为众筹领域的新中之新,而备受业界关注。
跟网贷平台类似,“大家投”通过信息分享撮合资金双方,最终达成交易。跟网贷平台不一样的是,“大家投”涉及到吸收资金、股权融资和财务回报,业务模式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
领投+跟投
10月18日,上海市彭江路大宁德必易园蒲公英会议中心,李群林(大家投董事长兼CEO)组织了一批比较知名的互联网金融人士,让项目方现身推介自己的创业方案。
目前国内的众筹有凭证式、会籍式、天使式三类。李群林宣称大家投为目前国内唯一天使式众筹平台。
“大家投”官网上举了个例子来介绍其业务模式:假设有一个创业者在大家投网站上宣布自己的创业项目需要融资100万元,出让20%的股份。然后有一定门槛和资质的领投人认投5万元,其余陆续有5位跟投人认投20万、10万、3万、50万和12万元。
凑满了融资额度以后,领投人会以此为注册资金成立有限合伙企业,办理投资协议签订、工商变更等手续,资金注入创业者的企业之后,该项目的天使期融资完成,投资人就按照各自出资比例占有创业公司出让的20%股份。
大家投自身项目的天使群总共12人,有投资经验的只有5个人。成立10个月以来,共有61个项目发起筹资需求,但成功募资仅2个,共筹得资金130万元。
实际上,李群林创设大家投网站过程,即是一场天使式众筹模式。李群林在全国范围内,寻找天使投资人,不停地向他们推介自己的经营理念。但一些比较知名的天使投资人基本上都拒绝了他的推介。
两个月后,李群林引入“领投人”深圳创新谷孵化器。接着,李群林又游说11个人加入,总共12个投资人,每人出资最高15万,最低3万。除创新谷孵化器是机构外,更多的投资人是没有专业投资经验的个人。大家投网站最后出让20%的股份。
李认为自己独创了天使投资行业对一个项目的领投加跟投机制。
“领投人一般对项目和原股东比较熟悉,因此也承担了为项目背书的角色,要向跟投人解释说明项目的情况和风险。”李群林称,上线筹资前都会对项目的估值、信息披露、融资额等进行审核,通过之后才能开始筹资,但审核一般都是由众筹平台自己进行。
法律风险
但实际上这些模式存在法律上的不确定性。5月,有关部门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将利用淘宝网、微博等互联网平台向公众转让股权、成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行为定性为一种新型的非法证券活动。
但李群林自称这种模式已经形成了一个比较固定的模板,并解决了非法集资的嫌疑问题。
其模式是,跟投人每人认购的份额不能低于2.5%,限定在40人以内,资金到位后,再成立一只有限合伙基金参股项目公司。由领投人作为GP并作为投资者代表,进入被投资企业董事会,代为行使股东权利。
根据李群林介绍,在这个框架中,领投人发现项目后,先行按比例投入部分资金后,再通过网络平台发布信息。其他投资者跟投,最后成立有限合伙基金入股项目公司。
如同支付宝解决电子商务消费者和商家之间的信任问题,大家投将推出一个中间产品叫“投付宝”。
简单而言,就是投资款托管,对项目感兴趣的投资人把投资款先打到由兴业银行(行情,问诊)托管的第三方账户,在公司正式注册验资的时候再拨款进公司。
然而,“投付宝”因为属于互联网新生工具,是否有漏洞,目前并无多少实践予以考证。
李群林在上海的这场项目推介会上透露,众筹资金由银行托管后,为了保值增值,会购买理财产品。对此,一些天使人并不认同。
“而且,目前银行理财产品并非百分百可靠,如此将会增加创业资金的流失风险。即使保本,也不提倡。”
同时他们对领投模式也有顾虑:“如果领投人是被投资者的托儿,私下达成某种交易或搞利益输送,又怎么防范?而且很多初创型的企业,财务本身就不规范。”(李伊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