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持续推动京津冀各地区数字基础设施的建设与运营维护。数字基础设施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因此,各地区要大力推动数字基础设施的建设以及后期的运营和维护。对于前期建设而言,各城市的数字基建不应只单纯地停留在提升宽带速度和互联网的普及率上面,更重要的是要加强和加快城市云计算、大数据平台及算力中心等底层数字技术的构建与应用。而对于后期的运营和维护,数字基础设施是一个要想持续运营服务并发挥其促进经济发展的功能,则需要持续不断地投入和维护的公共产品。因此,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仅有前期的投资建设是远远不够的,更重要的是后期运营和维护,各地要充分重视数字基础设施的后期安全保障和日常运营维护。
(2)根据不同行业特征制定不同的促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政策。由于行业的异质性,当前企业数字化转型政策可能不适合于所有的行业,由此政府要根据不同行业的特征及其自身对数字化转型的需求和敏感程度制定促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政策。对于那些对数字化转型有较大需求或敏感行业的中小企业,政府应加大对其数字化转型的政策优惠,尤其是对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有较强需求的中小企业。当前,有数字化转型需求且尚未完成数字化转型的中小企业多是传统产业,如果数字化转型成本过高,那么这些中小企业在综合考虑自身经营成本后,可能会放弃数字化转型,继续原来的管理或生产模式。此外,现在市场提供的数字化转型方案或系统软硬件产品并不完全适用于中小企业的数字化转型需求,这将显著提高中小企业的数字化转型成本及其效果,由此政府应当加大对数字产品市场的调查研究,以及加大对传统产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政策优惠力度,降低这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成本并提高数字化产品适配度,从而促进中小企业的数字化转型,实现数字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3)数字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营与维护均离不开高端数字人才的支撑,特别是像大数据中心、算力中心等具有较强技术支撑和保障的底层数字基础设施,因此,京津冀地区要建立良好的人才流动激励机制,在促进区域间、城市间数字技术、数字化转型经验交流的同时,加强数字人才的交流与合作,并建立数字基础设施的共享共建机制。
——摘自《京津冀高质量发展报告(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