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生活化的服务主体从传统的商业银行逐步拓展至电商平台、流量较高的互联网公司,在业务模式上主要划分为三类:一是银行系消费金融;二是基于电商购物分期的消费金融;三是依托互联网金融平台的现金贷。
1.银行系消费
金融商业银行是发展消费金融业务最悠久的一类传统金融机构,拥有丰富的产品开发与业务管理经验,并且部分领先银行已成立了银行系消费金融公司。随着互联网金融在我国的发展,商业银行的消费金融业务也在向“互联网+”方向转型,通过自建电商平台或采用与互联网公司战略合作的方式,推广创新型消费金融产品,譬如工商银行“逸贷”、建设银行“快e贷”、招商银行“闪电贷”等。
2.基于电商购物分期的消费金融
电商购物平台挖掘出众多的消费分期场景,包括手机、电脑、租房、教育、旅游与医美等领域,形成了电商的分期消费金融模式,行业竞争日趋激烈。同时,从事分期消费的电商平台公司也涌现“上市潮”,趣店与乐信分别在2017年10月18日、12月21日在美国纳斯达克正式上市。2018年,尽管趣店出现了裁撤汽车金融、分期平台投诉居高不下等问题,但仍不断涌入众多新进入者,未来这一模式的规模将继续扩大。
3.依托互联网金融平台的现金贷
流量巨大的互联网巨头,近年来依托线上平台,促使“现金贷”实现爆发式增长,譬如蚂蚁金融“借呗”、京东金融“金条”与度小满金融“满易贷”等。2018年,金融监管部门对于无特定场景与用途的“现金贷”业务严格监管,这一业务模式引发的风险将会被逐步清理整顿,严防非持牌机构的违规放贷行为。
——摘自《中国互联网金融创新与治理发展报告(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