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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观点

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助力实体经济转型升级

来源:皮书数据库 作者:王晶 发布时间:2019-06-05

  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发展中供给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 供需之间信息不对称,供给存在缺位

  传统金融机构,尤其是商业银行在供应链金融中的角色更像是第三方服务,对行业内嵌的交易结构较难进行深入研究分析,不能很好地实现资金流与商流、物流、信息流的相互融合,信息不对称使其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识别成本和管理成本较高。

  (二)互联网供应链金融业务创新不足

  商业银行仍然是供应链金融业务的主要主体,其基于核心企业的信用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这种方式的潜在逻辑是向银行融资的中小企业必须要与一家值得银行信赖的大企业发生业务往来,从而得到某种资格认定或者借用大企业的信用才能获得融资。这种方式仍然将中小企业纳入大企业的链条范畴,从而并没有为中小企业提供定制化的金融服务。这种惯性使得银行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创新缺乏后劲。P2P网络借贷模式在资金来源方面相对具备创新特色,但在开展供应链金融方面,仍然面临难题。

  (三) 综合性风险评估分析缺失

  现阶段,供应链金融正在实现“线上化”,即让每笔交易都能通过互联网传递交换信息,但供应链中的商流、物流、信息流等维度的信息尚未得到系统综合的分析,关键之处在于各类信息还掌握在不同的主体手中,这阻碍了各类信息的综合分析。对于各类供应链金融服务机构来讲,信息的可视化程度低、信息的不充分整合使其针对融资方的风险评估体系暂不完善,也由此阻碍了互联网供应链金融的进一步发展。

  促进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金融产品与服务应合理设计,机构需提供垂直化、专业化的供应链金融服务

  供应链金融产品与服务的设计应该符合供应链中大部分企业的需求,现阶段,一般性的供应链金融产品主要有应收账款融资、库存融资、预付款融资等,这些产品与服务应该进一步与各类科技手段相结合。垂直领域的品牌厂商应该在供应链金融市场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形成产、供、销、运营等的产业生态圈,依托自身对行业的了解与积累,利用好国家的相关优惠政策,适时开展金融服务。

  (二)政府应该引导产业链供应链的建设,金融机构应该加以支持,以实现产融结合

  产业化发展是形成有效供应链的基础,而供应链是供应链金融开展的前提。因此,供应链金融依附于产业链中,只有产业链做强了,供应链金融才有赖以发展的基础。基于此,需要政府引导建设整体运作良好且稳定的产业链,构建具有正常、频繁的业务资金流往来的供应链,提升链条企业的运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并促进供应链金融的顺畅进行。反过来,再利用丰富的供应链金融促进产业链更为健康地运行,推动实体经济的升级发展。

  (三)政府应加速实现供应链企业的信息共享

  供应链金融发展的一大问题就是尽管实现了线上化,但是各类信息仍然无法做到整合与共享,强势企业获得的信息更多更全,其他企业则处于弱势地位;供应链金融服务提供方与融资方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仍是重要障碍。因此,需要公共力量促进供应链各节点企业间的信息共享,例如经营情况、信用情况、资产情况等各类信息的共享。

  (四)行业需发挥自律作用,促进生态整体共荣共利

  供应链金融业务中的一大风险点来自供应链自身的风险,供应链的通畅运作应该得到维护。供应链的组织者通常包括政府、行业协会、金融机构以及核心企业供应链服务平台等,这些组织者应该制定并维护规则,以帮扶供应链条上的企业成长和发展,在实现共赢的同时,促进所在的整个生态系统的健康发展。另外,在供应链金融的发展方面,金融机构要创新发展。加强与具备信息优势的其他核心企业、三方平台等的合作,实现共荣共利,以提升供应链金融的运作效率,并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摘自《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助力实体经济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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