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各界在实际推动数字经济发展上,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这个挑战对处于商业实践一线的互联网平台公司来讲是非常重大的,对于作为监管者的政府部门来讲也是非常重大的。这个问题不是那么容易解决的。现在出现了很多争论,这些观点梳理起来主要有以下两种。
第一种观点认为:互联网发展得那么快,发展得那么好,是因为政府没有管它。过去20多年,要是一上来政府就严管,互联网经济也就不会得到今天这么快的发展了。从电子商务的发展历程来看,大家总结经验的时候说,因为政府没有严管,或者是表面上管了,但是实际上没过多过严的管,所以才一不小心发展得这么快。当然发展起来以后也产生了很多问题,从政府角度来看问题很多,但是从业界来看并不存在那么多问题。
第二种观点认为:互联网经济已经长得这么大了,该管了。2016年财年,阿里巴巴的GMV超过了三万亿元人民币。GMV三万亿元、两万亿元、一万亿元的区别在哪里呢?三万亿元是一个显著的标志,因为三万亿元的规模超过了工业经济时代最大的零售体系沃尔玛。三万亿元是一个拐点,它发出强烈的信号,说明互联网经济的零售体系已经比工业经济的零售体系强了,接下来的五年将会超越至它的两倍,或者是三倍,这是很强的一个信号。基于这一信号就会有不同的考虑,认为到了该管的时候了,某些传统企业也发出了不同的声音,恐怕现在已经不是对和错的问题,而是不同利益方之间的突出问题。因此现在就要讨论是不是应该寻找一个治理方案,以及选择何种治理路径了。
企业(包括了新企业和传统企业在内)或者市场怎样去达成共识,政府在当中应起到何种作用,都引起了社会关切。可能治理问题更大的挑战在于,在应该要管的基础上,用什么思想来管,用什么框架来管。可以肯定地讲,用19世纪工业经济的体系去管互联网经济,肯定不行。那用什么来管?现在没有现成的答案,需要各界认真研究。
治理模式将发生重大转变,以三万亿元的规模出现为标志的互联网经济超越工业经济的过程中,制度需要创新,治理的整个框架体系也需要创新,创新应有的最大特点就是出现了我们讲的多利益相关方,换句话说就是需要用多方治理的思想,用生态化的治理思想来重构我们对新经济体系的治理。简单地自上而下,政府管市场的逻辑和做法,已经不适应今天复杂的商业生态系统和如此复杂的互联网经济现状及其未来的发展。
在互联网商业生态系统的演进过程当中,发展中的市场呼唤新的监管方式、新的治理制度和机制。治理的创新,目的在于协调创新发展与依法行政的关系。依什么法?依19世纪的法来治理新业态,肯定是要出问题的。这个时候创新发展里面必须要包括制度创新、监管创新,所以依法要依创新的法,而不是依过时的19世纪的法。
通过研究与实践,我们能够把创新的解决办法找出来,以其为出发点可以跟整个市场的监管者进行沟通,而不只是企业诉苦说政府不该怎么怎么管,因为这个时候政府也不了解更好的解决方法。当前就需要参与这一市场的互联网平台、服务商、各类企业、消费者,以及社团组织等要一起坐下来同政府一道开展研究,应该怎么去监管,怎么实现在新技术、大数据、强信用条件下实现治理创新。 ——摘自《发现面向未来的互联网经济治理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