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超市,选购商品,“嘀”——扫码付费,拎东西走人。这个场景对于“出门不带钱包”的现代人来说,已经成为一种常态。但以移动支付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服务产业在改变人们生活的同时,也伴随着风险隐患。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带来了‘鲶鱼效应’,创新金融产品类型和服务方式,服务和便利了用户,部分解决了金融服务中存在的‘长尾效应’问题,能激发了金融市场主体的市场活力,提高了金融服务效率。”作为对该问题进行了持续关注的民主党派,民盟中央在肯定互联网金融正向作用的同时,也从问题导向的角度出发,把关注的视角放在了防范风险上。
“一些科技大公司,借助互联网技术、大型平台组织和客户大数据等,在移动支付、小额信贷等金融服务领域实现了快速发展,涉及资金规模巨大。且金融产品创新的速度往往要快于监管的速度,导致监管真空。”在民盟中央看来,其中最重要的风险在于数据安全,因为这些数据一旦被误用或泄露,将会给个人带来较大的财产损失甚至人身安全威胁,也会对国家造成较大的信息安全隐患。
根据多年调研对情况的掌握,民盟中央提出,要重新界定金融服务领域范围,将基于互联网的移动支付、小微信贷、客户征信和网络理财产品等全部纳入金融服务领域的范围,严格准入门槛,坚持“持牌经营”原则,强化宏观审慎管理,防范系统性风险。
数据资源是互联网企业最重要的资产。信息化时代,保护大数据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保障国家数据安全是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的重要内涵。民盟中央建议,应该加快大数据安全立法,将大数据的采集、存储、使用和交易等纳入法制化轨道,最大限度地保护消费者的数据安全,保障国家的数据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