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美国“侨报网”4月22日报道,在纽约州进一步推动娱乐用大麻合法化的大环境下,美国公民及移民局(USCIS)19日发布一份最新政策手册(Policy Manual)再次强调,把大麻有关违规违将法行为纳入审核移民入籍的标准。
根据USCIS这份政策手册,任何涉及吸食、买卖、分销、种植大麻甚至因此遭逮捕控罪的移民在申请入籍时,USCIS有权依据“良好道德品质(Good Moral Character)”这一审核标准,拒绝其入籍成为公民的申请。USCIS强调,虽然自1996年以来全美范围内已有数十个州通过立法手段逐步对医用大麻和娱乐用大麻的种植、吸食和销售采取去罪化(decriminalize)和合法化的态度,但根据联邦《管制物质法》(Controlled Substances Act),大麻仍属于一级管控物质(“Schedule I”controlled substance)。
美国移民权益组织提醒,无论是否有大麻相关的违法违规记录,未入籍的移民在没有律师代表的情况下切勿与任何政府移民机构透露有关情况,以免被视为“品行不端”而断送入籍之路。
移民法律资源中心(Immigrant Legal Resource Center)表示,虽然州法规定从事大麻相关行业或吸食大麻为合法,但移民在申请入籍或绿卡时仍可能被视为品行不端而遭拒。就目前而言,移民在接受入籍面试或回答问卷时,移民官可能对来自纽约州、加州、康州、佛州、新泽西州等相继放宽医用或娱乐用大麻管制的州份的移民申请人提问,询问其是否曾吸食或参与过大麻有关活动。
该中心提醒,因大麻判定入籍申请人不符合“良好道德品质”并不仅限于遭逮捕甚至起诉的人士,即便申请人只在家中吸食大麻并向移民官坦陈相告,仍可能被视为不符合“良好道德品质”的入籍审核标准。建议申请入籍或绿卡的移民,在未得到律师建议的情况下,不要主动向移民当局陈述自己与大麻相关的行为,也不要在手机、社交媒体中留下与大麻有关的信息。如遇移民当局问询,可直接拒绝回答,并向律师求助。
纽约市警从2018年9月起不再逮捕在公共场合吸食大麻的人士,纽约市议会也已通过多项法案放宽个人使用大麻的管控力度,但纽约州目前仍对娱乐用大麻和医用大麻采取严格控制的政策,据规定,持有25克(grams)及以下大麻即触犯民事法(civil violation),持有25克及以上者视具体重量,将被判处3个月至15年刑期,罚金从500元至5000美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