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菲律宾商报》报道,菲律宾移民局当地时间24日再度提醒已登记的外国人必须最晚在3月1日(周五)向任何一个移民局办事处报到。
移民局长莫仁地发表声明重申,常年报到期将不会延长,他警告,不遵守此规定的外国侨民可因为违反外侨登记法而被罚款。
1951年的外侨登记法规定,所有移民及非移民签证持有者都必须在一年的头60天内向移民局报到。
移民局说,外侨可到全国任何一个移民局办事处报到,可在移民局官方网站查看所有办事处的地址,2019年常年报到的申请表、指引及信息都可在该官方网站下载。14岁及以下的登记外侨,必须由父母或监护人为他们报到。
移民局外侨登记部主任利卡斯说,政府要求每位外侨携带并出示其外侨记身份证(ACR I-Card)并且支付300比索常年报到费和10比索法律调查费。
利卡斯说:“至于目前身在国外的外侨,他们应当在回菲律宾后的30内报到,条件是他们有有效的再入境许可证(返菲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