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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观点

规划指标引领下的首都超大城市治理创新

来源:皮书数据库 作者:袁振龙 发布时间:2024-09-28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习近平总书记发表“2·26”重要讲话、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10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是加快推进首都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一年。要结合接诉即办改革深化等中心工作,深入推进城市治理的社会革命,坚持以首善标准推进超大城市治理,进一步发挥规划指标的引领作用,持续实施北京社会治理规划,进一步完善超大城市治理体系,增强超大城市治理合力,提升超大城市治理效能。

(一)进一步完善社会治理格局,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以社会工作部门成立为契机,坚持党对社会治理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落实社会责任为核心,以推进共建共治共享为主线,以夯实基层基础为重点,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围绕社会服务、社会管理、社会动员三大任务,进一步丰富社会治理的内涵,持续推动社会治理体制机制改革,有序推动社会多元主体广泛参与,逐步发展壮大基层社会治理工作队伍,推动社会治理社会化、智慧化、专业化、法治化,构建既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一是坚持党对社会治理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把党的领导落实到社会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加强社会领域党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完善社会治理组织体系,健全社会服务体系,有效促进社会治理体系化建设。以社会工作管理机构改革、组建各级党委社会工作部门为契机,全面深化社会治理体制机制改革。二是进一步畅通社会多元主体参与社会治理的渠道。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清晰界定政府、社会和市场三者的边界及关系,为各类社会主体参与社会治理创造良好环境。通过地区党建协调委员会和地区管理服务委员会,大力推进议事协商,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建设,为广大市民、社会组织和辖区企业等各类主体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畅通渠道。三是建设专兼职相结合的基层社会治理人才队伍。科学分析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内容和任务量,推动各领域社会工作深入发展,加速推进基层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做好街道(乡镇)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和社区(村)社会工作服务站设置工作,配齐社会工作专业人员。依托优秀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工作(优才计划)、农村社会工作(乡土社工)培养计划,强化基层社会工作者培养建设,不断扩大适应基层社会治理工作需求的人才供给。加大志愿服务工作者的教育、培训力度,推动城乡社区(村)志愿服务站点建设,拓宽广大市场力量通过志愿服务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渠道。

(二)针对诉求办理中的难题,进一步深化接诉即办改革,完善考核“锦标赛”机制

针对诉求办理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难题,按照深化改革、分类施策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接诉即办工作机制,改进超大城市治理方式,完善考核“锦标赛”机制。一是优化派单工作机制,努力实现派单精准化目标。及时对异议工单、申请剔除工单等进行标签化处理,定期通过大数据分析和专家分析,总结归纳异议工单、申请剔除工单等异常工单的共同特征及其含义,进一步调整优化派单目录,逐步实现派单精细化,更加合理地从源头上进行诉求分类,减少不准确不合理不必要的派单行为。二是通过大数据分析识别反复诉求,建立反复诉求处理机制。将达到一定数量的反复诉求进行标签化处理,通过大数据分析和专家分析,查找反复诉求及其低解决率、低满意率的深层次原因,实现提级派单,由上级党委、政府纳入“每月一题”“重点治理”等统筹相关部门实行综合治理。三是建立重点诉求人目录,优化重点帮扶工作机制。通过大数据分析,对高诉求人、不满意诉求人等进行标签化处理,通过大数据分析和专家分析,对重点诉求人、不满意诉求人等及其具体诉求进行重点分析,由区级党委、政府相关部门联合专业科研机构、专业社会组织研究制定相关帮扶方案,“一人一策”,运用专业社会工作方法逐步解开重点诉求人、不满意诉求人的“心结”,把负面情绪变为城市治理的积极力量。

(三)根据城市功能定位,进一步细化“七有”“五性”指标的监测引导功能

“七有”“五性”监测指标是监测和衡量地区公共服务供需状况和社会治理效果的重要指标,并被纳入部门年度考核,对北京超大城市治理发挥了很好的推动作用。通过一年又一年的监测评价,既可以横向比较各区公共服务供需与社会治理的成效,又可以纵向比较本区公共服务供需与社会治理的发展变化,为各区加强与改进公共服务供给,创新社会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提供了重要的参考借鉴。特别是“七有”“五性”监测结果与接诉即办考核结果存在紧密的相关性,根据“七有”“五性”监测结果调整优化公共服务资源分配,将相应工作短板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为民办实事工程,列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项目,是加强和改进超大城市治理的重要措施。一是加强对“七有”“五性”监测评价与社会治理关系的综合研究。“七有”“五性”监测指标涵盖面广泛,涉及市民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这些民生工作的覆盖情况及质量水平直接关系市民的美好生活,相对而言,“七有”“五性”监测评价的是某一时点的状态,社会治理则是相对动态的过程,持续社会治理的结果最终会在“七有”“五性”监测结果上得到体现。二是细化不同区域的“七有”“五性”监测指标。北京的城市空间主要分为首都功能核心区、城市功能拓展区、城市发展新区和生态涵养区,各区的区位优势与经济基础存在较大差异,发展阶段也存在差异,因此,要针对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结合具体指标,进一步细化不同区域的“七有”“五性”监测标准,从而缓解全市同一标准、同一诉求所带来的资源紧张关系。三是建立“七有”“五性”监测薄弱地区重点帮扶工作机制。根据历年“七有”“五性”监测评估结果,划出全市“七有”“五性”薄弱地区和各区“七有”“五性”薄弱街道(乡镇),根据其未来发展规划,有针对性地建立重点帮扶机制,研究制定具体可操作的帮扶措施,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给予适当倾斜,督促薄弱地区持续改进,切实改变薄弱状况。

(四)进一步细化城市更新任务,完善城市更新的综合动力机制

城市更新已经成为城市发展方式转型、保持发展活力的重要措施。面对城市巨大存量建筑物艰巨的更新任务,相关政府部门和单位已经做了大量的工作,较为有效地推进了城市更新工作。一是加大城市更新理念和政策的宣传力度。当城市化推进到一定阶段时,城市更新将取代城市建设成为城市化的主要任务,要通过深入的调查研究、理论思考和广泛宣传,让城市更新的理念得到更广泛的宣传,成为包括党委和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广大市民在内的诸多主体的治理共识,进而形成城市更新的共同行动。二是进一步挖掘不同主体推动城市更新的动力。要通过深入的理论思考,寻找挖掘城市治理不同主体与城市更新的利益结合点,维护和增进不同主体的利益,从而为更多的城市治理主体参与城市更新提供充足动力,汇聚更强大的城市更新合力。三是进一步完善城市更新的政策设计。总结当前城市更新政策实施的成功经验,全面梳理城市更新实践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全面查找城市更新政策设计的瓶颈、短板与不足,加强对城市更新瓶颈、短板等薄弱环节的政策研究,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城市更新的政策设计,更好地调动配置各种渠道特别是市场渠道的资源,推动城市更新实践的高质量发展,为广大市民创造更加宜居、更加宜人的工作生活学习环境。

(五)以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为总任务,建设更高水平更有韧性的平安北京

平安北京建设工作要以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为最重要的任务,切实维护好首都安全稳定。一是加强对国际形势发展变化的跟踪分析,及时应对其对首都安全稳定工作的影响。做好首都安全稳定工作,既要立足北京,面向国内,更要关注国际经济社会形势的发展变化,定期分析这些发展变化对新时代首都发展的影响,利用引导好国际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有利因素,规避其不利因素并防范化解其可能带来的风险,确保首都在风云变幻的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持续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保持持续稳定。二是加强对我国及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监测预警分析,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前瞻性。首都安全稳定形势与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紧密相关,要密切关注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态势、企业经营状况及居民劳动就业收入状况的变化,提前预警并提前采取有效的帮扶干预措施,防范由经济下行、股市动荡、企业搬迁、城市更新、拆迁改造等引发的劳资矛盾、经济损失、利益调整等问题,严防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经济风险,严密防范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三是进一步补齐平安北京建设的短板,提升平安北京建设水平。在持续开展“三年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计划的基础上,对历年排查的安全隐患数据及整治情况进行梳理分析,对整治难度较大的安全隐患进行提级整治,由区级相关部门牵头,联系规划自然资源、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应急管理等部门,联合制定整治方案,集中整治难点安全隐患。针对当前电信诈骗犯罪高发的情况,强化跨国警务合作、省部警务联动、区域警务协同的同时,进一步督促相关行业企业发挥应有作用,加大社区防诈宣传力度,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易受骗群体、受威胁群体的宣传工作,从源头上缩小电信诈骗的易受骗群体范围。

(六)面向基层创设更多个性化指标,激励基层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基层是实施规划、落实指标的主战场,基层处在与居民群众联系最紧密的枢纽地位,处在社会治理的最前沿。问题在基层发现,矛盾在基层排查,纠纷在基层化解,问题在基层解决,基层在超大城市治理中处于无可替代的关键位置。一是建立基层规划指标实施观测点,提高基层在规划指标制定过程中的参与度。通过在基层设立若干规划指标实施观测点,听取分析基层工作人员的意见建议,与市、区规划指标及实施情况进行对比研究,跟踪观察规划指标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和调整相应的规划指标。二是完善基层规划指标实施考核评价机制。对考核评价中明显不属于基层工作职责的考核内容和考核指标,经一定程序审定后从基层考核评价中剔除,切实帮助基层减轻工作的负担和压力。三是加强对基层社会治理资源分配的整体研究。在全市16区选取若干重点街道(乡镇)作为观察研究对象,对基层社会治理资源与社会治理成效进行整体研究,为下一步优化基层社会治理资源配置提供决策依据。

——摘自《北京社会治理发展报告(2023~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