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能源永煤集团车集煤矿机电一队主副井电工班班长游弋:建议适当提高煤矿井下工人个税免征额
来源:大河网 发布时间:2021-03-03“煤矿井下职工的工作场所是在地表下数百米深处,除了每天面临五大自然灾害外,还要面对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阴暗潮湿的被动环境,致使每一位下井工人承受着身体和精神的双重压力。”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能源永煤集团车集煤矿机电一队主副井电工班班长游弋在接受大河网记者采访时说,他今年两会的建议是适当提高煤矿井下工人个税免征额。
煤炭行业的广大职工是时代的奉献者,他们像一块煤那样,不停地燃烧着自己,奉献着光明,点亮了世界,温暖着亿万家庭,但矿工工作和生存都面临着许多实际问题。
通过大量调研和在一线的工作经历,游弋认为,煤炭生产人员遇到的问题一是煤矿生产过程中带来的有高温度、高噪声、高震动以及阴暗潮湿的环境是无法避免的,这些将直接危害井下作业人员的心理和身体健康。二是作息无规律。目前,煤炭开采一般为24小时不间断生产,广大产业工人不但要面对恶劣的生产环境,还要忍受中、夜班的煎熬,休息无规律,给身体带来了严重伤害。三是自然灾害多。水、火、瓦斯、煤尘、顶板是煤矿五大自然灾害,是煤矿工人无法逃避的工作环境。
此外,随着开采深度和广度增加,每天深一脚浅一脚地在井下来来回回要走数公里甚至十几公里,再加上现场作业的8小时,还有升井后洗澡时间,每天可能需要十几个小时。
矿工是家庭的唯一依靠。煤矿井下作业是劳动强度较大的行业,多以青壮年男性农民工为主,他们一般正处于上有老下有小阶段,担负供养多人的家庭责任 ,生活负担重,由于煤矿提供的就业单一,很难为职工家属提供合适的工作岗位,因此,单职工家庭成为煤矿工人家庭的主体。
“煤矿虽然分布着不同作业工种,但这些工种很少能在社会上应用,一旦脱离煤矿就什么都不会。”游弋说,因此,工资成为一家几口人的唯一生活来源,这是煤炭行业职工区别于其他行业职工最显著的特征。
因此,游弋建议,实行差异化个人所得税制,对煤炭艰苦行业职工的个人收入实行税收优惠调整,将个人所得税免征额上调到8000元至10000元。
同时,引入以家庭为单位的申报制度,以家庭的总收入及依据家庭人口数得出的总扣除额统算应纳个税,减轻井下工人纳税负担,增强艰苦行业职工的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