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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精读 | 民族发展蓝皮书:中国民族发展报告(2015)
来源:皮书说  作者:皮书说   发布时间:2015-08-25

民族发展 1)

  2015年8月18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举办的《民族发展蓝皮书:中国民族发展报告(2015)》在京举行。

  观点一:历史赋予中国最重要的基本国情是国家统一、民族多样

  蓝皮书指出,历史赋予中国最重要的基本国情是国家统一、民族多样。这是中华文明几千年历史传承发展、“五方之民”及其后裔互动不懈铸就的国家特性。习近平指出:中国历史上维护一统而又重视差别的理念,对中华民族的形成和发展至关重要。今天,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进程中,多民族及其聚居地区的差异性,同样需要我们牢固树立维护统一而又尊重差异的理念。在中国近代百年遭受帝国主义列强欺凌的屈辱历史过程中,中华民族的概念伴随着中国仁人志士探索现代国家之路的奋斗应运而生。这一概念成为中国从封建帝国向现代国家转变过程中、中国民众从臣民向国民转变过程中,中国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民族认同标志。对此,中国共产党人做出了科学的解释和定义:“中国有四万万五千万人口,组成中华民族。中华民族包括汉、满、蒙、回、藏、苗、瑶、番、黎、夷等几十个民族,是世界上最勤劳,最爱和平的民族。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中华民族是代表中国境内各民族之总称。”简单地说,中国的各民族是历史性的民族,中华民族则是中华文明历史孕育、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历史培育的现代国家—民族。对这两个层面的“民族”,习近平在报告中指出:中华民族和各民族的关系,是一个大家庭和家庭成员的关系,各民族的关系是一个大家庭里不同成员的关系。这样一个大家庭的历史基础,是各民族共同开发了祖国的锦绣河山、广袤疆域,共同创造了悠久的中国历史、灿烂的中华文化。我国历史演进的这个特点,造就了我国各民族在分布上的交错杂居、文化上的兼收并蓄、经济上的相互依存、情感上的相互亲近,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多元一体格局。国家结构的统一与多样,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这是辩证唯物主义赋予我们理解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现实国情。

  观点二:中国识别民族身份的目的是尊重差异和保障平等

  蓝皮书指出,中国识别民族身份的目的是尊重差异和保障平等,这是在国家统一的前提下通过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保障少数民族平等权利的基础。中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尊重历史、符合国情、顺应人心的必然抉择,所以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重要内容和制度保障。党和国家历来强调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是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根本要求,也是我们理解“不容置疑”“不容削弱”“不容动摇”的立足点。但是,在关涉我国民族问题、民族工作的所谓“反思”中,断言这一制度是“苏联模式”,是民族“区隔制度”,是人为制造的“两元结构”,甚至是民族分裂主义的“天然条件”之说比比皆是,所谓“美国没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没有民族大学”“没有身份证”之类的举证迷惑了不少人的思想。针对这类观点,习近平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的报告中指出:“有人说,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不要搞了,民族自治区可以同其他省市实行一样的体制。这种看法是不对的,在政治上是有害的。我再次明确说一遍,取消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种说法可以休矣。民族区域自治是党的民族政策的源头,我们的民族政策都是由此而来、依此而存。这个源头变了,根基就动摇了,在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关系等问题上就会产生多米诺效应。”我们党的民族政策原则,集中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法律条文中,这就是源头、根基,也是“不容置疑”“不容削弱”“不容动摇”的基石。民族区域自治作为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制度结构、法律保障和政策源头,决定了中国解决民族问题、维护民族平等、巩固民族团结、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民族区域自治不是什么“苏联模式”,而是“中国特色”。对此,改革开放后邓小平视察新疆时曾一针见血地指出:“新疆的根本问题是搞共和国还是搞自治区的问题。要把我国实行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用法律的形式规定下来,要从法律上解决这个问题。”也就是说,实行民族共和国的联邦制就是“苏联模式”,实行国家统一体制下的民族区域自治就是“中国特色”。这是明白无误的结论。

  观点三:民族地区经济高速发展,与全国的相对差距有所缩小

  2006~2013年,全国GDP总额从216314.4亿元增长到568845.2亿元,年均增长10.08%。同期,民族地区的地区生产总值从20727.95亿元增长到64772.2亿元,年均增长13.08%,高于全国平均增速3个百分点;占全国的比重从9.58%上升到11.39%,上升了1.8个百分点。这表明,2006~2013年,民族地区经济高速发展,综合经济实力显著提高,与全国的绝对差距仍在扩大,但相对差距有所缩小。

  2006~2013年,全国人均GDP从16500元增长到41908元,年均增长9.52%。同期,民族地区的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从11067元增长到33833元,年均增长12.8%,高于全国平均增速3.28个百分点;占全国平均值的比重从67.07%上升到80.73%,上升了13.66个百分点;与全国的绝对差从5433元扩大到8075元,扩大了48.63%。同样,民族地区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与全国的绝对差距在扩大,但相对差距在缩小。值得说明的是,虽然民族地区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的增速不及其地区生产总值的增速,但其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与全国的相对差距缩小幅度大于其地区生产总值与全国的相对差距缩小幅度,其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与全国的绝对差距扩大幅度小于其地区生产总值与全国的绝对差距扩大幅度。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比地区生产总值能更真实反映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说明民族地区经济处于总体向好的趋势。

  观点四:扶贫工作取得很大进展,但贫困仍在进一步向民族地区集中

  据国家统计局对农村住户的抽样调查数据统计分析,2000~2010年,按照当年国家贫困标准,民族地区的贫困人口减少,贫困发生率降低,且贫困程度缓解的速度快于全国平均水平。民族地区贫困人口从2000年的3144万人下降到2010年的1034万人,共减少2110万人;贫困发生率从2000年的23.0%下降到2010年的8.7%,减少了14.3个百分点;与同期全国贫困发生率之差,从2000年的12.8个百分点降低到2010年的5.9个百分点。

  2011年年末,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决定,将农民人均纯收入2300元(2010年不变价)作为新的国家农村扶贫标准。新的国家扶贫标准使更多的低收入人口纳入扶贫范围,这就导致2011年贫困人口和贫困发生率大大增加。2011~2013年,按照国家新的贫困标准,民族地区贫困人口从2011年的3917万人下降到2013年的2562万人,共减少1355万人;贫困发生率从2011年的26.5%下降到2013年的17.1%,减少了9.4个百分点;与同期全国贫困发生率之差,从2011年的13.8个百分点降低到2013年的8.6个百分点。

  在国家和东中部各省的大力扶持下,在民族地区各省区自身努力下,近十多年来,民族地区的贫困人口减少,贫困发生率降低,贫困程度缓解的速度快于全国平均水平。但直到目前,民族地区仍是我国农村贫困人口最集中、贫困程度最深、反贫困难度最大、返贫率最高的地区。据统计,2000~2010年,民族地区农村贫困人口占全国农村贫困人口的比重由33.4%上升到38.5%,呈增加趋势,表明该时期贫困人口进一步向民族地区集中。

  按照国家新的扶贫标准,2013年民族地区农村贫困人口为2562万人,贫困发生率为17.1%,高于全国平均水平8.6个百分点。民族地区贫困人口占全国农村贫困人口的31.1%,是其农村人口占全国比重(15.4%)的2倍多。说明2013年民族地区虽然减贫成绩可喜,但与全国相比,减贫任务仍然艰巨。另外,广西、贵州、云南三省区有贫困人口2040万人,占八省区农村贫困人口的79.6%。在扶贫开发的新阶段,民族地区仍是我国扶贫开发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地区,西南民族地区的扶贫开发工作更是重中之重。

  观点五: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呈现加快消亡趋势,保护工作日益紧迫

  蓝皮书指出,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速,传统的民族边界正在日益模糊,不同民族文化的趋同日益明显化,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化因游离于主流社会之外而处于边缘状态,面临着严峻的生存危机,少数民族有形文化和无形文化及其少数民族文物、产品正在不断流失,一些民族民间工艺伴随着老艺人的逝去而失传;祖先留下的千姿百态的民族文化和历史悠久的乡土艺术、民族器物难觅踪迹。单纯追求经济快速发展,导致民族文化生态和文化资源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如,在新疆急于脱贫致富的心理带有普遍性,一些地方出现了因经济开发而导致对民族民间文化生态资源产生破坏的短期行为。如对民族文化古迹、遗址滥加开发、滥建景点。此外,新疆原生态的民族手工技艺处于相对弱势,传统的某些门类的历史文化内涵发生了急剧的消亡和变异,民族手工艺逐渐被工业品代替。有的传统民居建筑艺术、传统服饰手工艺、传统饮食等已不复存在,或在原流传地因无人继承、市场萎缩而濒于失传,更谈不上有翔实文字记载或图像记录。具有民族特色的各种戏剧、舞蹈、工艺和体育活动等,如果国家不通过立法形式加以保护,不在财政上给予支持,有可能逐渐消亡。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呈现加快消亡趋势,保护工作日益紧迫、艰巨、复杂。

  观点六:国家与东部地区的援助行动较难转化为民族地区内生发展动力

  自1999年西部大开发实施以来,来自中央政府和其他省份的对口支援使得西部地区一方面获得了大规模的建设资金,另一方面也获得了推进现代化建设的技术与人才。依托外部驱动力的帮助,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得到了提升。但是,由于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在西部大开发过程中,民族地区并没有将外部的人力、财力和技术转化为内生驱动力,在摆脱贫困和实现现代化过程中表现出了较强的依赖性。依据罗斯托“起飞理论”中的经济成长阶段论来看,当前民族地区在西部大开发过程中正长期徘徊于由“准备起飞阶段”向“起飞阶段”转变的过渡期内。由于内生发展动力的缺失,一旦离开外部驱动力,民族地区就将“跌落”至地面。现行的国家援助行动存在的不足,制约了民族地区内生发展动力的形成。一是依赖大规模外部投资驱动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的模式难以为继。二是以矿产资源开发为重点的产业发展模式产业关联度低、就业吸纳能力有限,对地方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小;产业利益大量流出西部地区,这对培育区域经济的内生发展能力极为不利。三是西部大开发中有关科技教育的政策并未带来西部地区创新能力的长足发展,区域创新能力不足仍然制约着西部地区的内生发展。四是西部大开发政策“偏区域、偏经济、轻个人、轻社会”的理念导致的持续失衡的社会经济差距,直接制约了西部地区内生发展能力的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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