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各皮书课题组、研创团队:
皮书是对当前中国与世界热点问题进行年度监测并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的中国社会科学研究的一种重要成果表达形式,是社会科学工作者服务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载体,是有关中国发展、中国经验、中国道路的哲学社会科学重要研究成果。
随着皮书出版年份的增加,研究领域的拓展,内容积累越来越厚重,特别是近年来以皮书数据库建设为主的皮书数字化和以荷兰BRILL出版社合作出版的英文版皮书为主的皮书国际化的深入发展,皮书这一智库性产品形成更大的集聚和放大作用,学术界和媒体对皮书的关注度也越来越高。2011年,皮书项目纳入中国社会科学院创新工程;2012年12月,《中国社会科学院皮书资助规定(试行)》正式颁布实施。
随着知名度和影响力的进一步提升,对皮书的质量要求也越来越高。作为一项以实证性、时效性为生命线的科研成果,皮书应在科学的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客观、可行的对策建议。但目前,部分皮书在主题选择、调查设计、研究方法、数据资料收集统计、出版时间等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甚至有一些皮书内容重复率过高,尚不能满足皮书“原创”的要求。
为进一步提升皮书内容品质,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拟进一步规范对皮书原创报告的要求,特通知如下。
一、皮书内容重复率是指皮书正文中引用政府公文、媒体报道、他人论文、著作,作者本人已发表或部分发表报告的字数占该报告总字数的百分比。皮书内容重复率合格标准为,整本皮书和单篇报告内容重复率不超过15%。
二、皮书内容重复率的检测范围为皮书的正文(不含技术报告),不包括目录、主要编撰者简介、序言等,附录作为单篇报告不计内容重复率,但计入全书内容重复率。
三、皮书发稿前,本社编辑利用学术文献检测系统(CNKI)对书稿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及修改结果填写在发稿单的“责编意见”中,由二审、三审进行学术规范把关,内容重复率在15%以上的报告,不予通过。
四、皮书出版后,出版社对每本皮书的内容重复率进行复检。发现全书或单篇报告内容重复率超过15%的皮书,视为质检不合格皮书,在评价评奖时一票否决。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皮书评价研究中心
2013年3月15日
附件: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关于严格控制皮书内容重复率的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皮书学术规范,提升皮书质量,维护好皮书品牌,自2013年起严格控制皮书正文的内容重复率。具体规定如下:
一、 皮书内容重复率,是指皮书正文中引用政府公文、媒体报道、他人论文、著作,作者本人已发表或部分发表报告的字数占该报告总字数的百分比。
二、 皮书内容重复率合格标准为,整本皮书和单篇报告内容重复率不超过15%。
三、 皮书内容重复率的检测范围为皮书的正文(不含技术报告),不包括目录、主要编撰者简介、序言等,附录作为单篇报告不计内容重复率,但计入全书内容重复率。
四、 在所有皮书发稿前,责任编辑须利用学术文献检测系统(CNKI)对书稿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及修改结果填写在发稿单的“责编意见”中,由二审、三审进行学术规范把关。皮书责编发现内容重复率在15%以上的报告,应及时与作者沟通进行稿件修改、删减或替换处理。
五、 皮书评价研究中心对2013年版每本皮书内容重复率进行复检,发现单篇报告内容重复率超过15%的皮书,视为质检不合格产品;发现发稿后至出版前,皮书报告发表在其他期刊的,视为一稿多投;皮书出版发布后,网络、报刊及其他著作引用皮书内容的,不视为内容重复。
六、 本社原创学术著作和集刊的内容重复率检测,参照本规定执行。
七、 本规定自2013年3月15日起施行。
总编室
皮书评价研究中心
2013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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