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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版《法治蓝皮书》】中国青年网:2014年《法治蓝皮书》:防错纠错"制度链"正在形成
来源:中国青年网  作者:本网转载   发布时间:2014-02-25

       中国青年网北京2月24日电(记者 李晗)2014年2月24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了2014年《法治蓝皮书》。会上,课题组介绍了2013年中国法治发展的研究成果,同时发布了《中国政府透明度指数报告》、《中国司法透明度指数报告》、《海事司法透明度指数报告》、《浙江法院阳光司法指数报告》、《中国检务透明度指数报告》五份报告。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联合党委书记陈甦致辞,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法学研究所所长、《法治蓝皮书》主编李林、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治国情调研室副主任吕艳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王小梅、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副研究员张文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治国情调研室主任、《法治蓝皮书》主编田禾等学者先后做主题发言。




  2014年2月24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2014年《法治蓝皮书》。


中国青年网记者 李晗摄


  敦促立法机关公布征集意见情况


  法治蓝皮书指出,2013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了《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明确了47件第一类立法项目(即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21件第二类立法项目(即需要抓紧工作、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新制定2部法律,修改21部法律。国务院新制定6部行政法规,修改48部法规,废止4部法规。


  法治蓝皮书指出,深化改革是中国当前的重要任务,立法活动着力于为深化改革提供法治保障,消除改革道路上的法制障碍。例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就是通过一揽子修改法律的方式,取消和下放了部分法律设定的行政审批事项,为依法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提供了法律保障。


  《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38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45号)也着眼于依法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对相关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修改和清理,强调要促进和保障政府管理由事前审批更多地转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激发市场、社会的创造活力。


  法治蓝皮书指出加强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仍然是各级立法机关面临的最大课题。首先,立法活动的透明度还有待提升。当前,立法机关征集意见的情况以及意见采纳情况、理由等并未公开。法律通过后,有关部门虽然对相关法律的出台进行了解读和说明,但内容很不系统,今后有必要进一步加大立法公开力度。


  其次,排除部门利益对立法的影响应是科学立法要着力解决的问题。当前,立法活动还主要依赖于部门立法,相关部门在起草草案时难免会站在方便自身管理的角度进行制度设计,因此,如何进一步做到开门立法,消除部门利益在立法中的反映仍是提升立法质量的关键。


       警惕行政审批改革陷入清理、回潮怪圈


  蓝皮书指出,改革行政审批制度仍然是2013年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明确提出,减少和下放投资审批事项、减少和下放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事项、减少资质资格许可和认定、改革工商登记制度。配合职能转变的要求,国务院2013年分三批共取消行政审批项目145项,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57项。


  《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的通知》(国发〔2013〕39号)提出,设定行政许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影响很大,必须从严控制,今后起草法律文件、行政法规文件一般不新设行政许可,确需新设的,必须严格遵守《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严格设定标准。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推动简政放权的最直接要求,也是深化改革、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突破口,改革中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第一,行政审批事项削减不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唯一考核指标。行政审批事项不削减、不清理不行,但"行政审批事项最少"不是考核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败的最优指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既要把政府不该管、管不好的事项还给市场和社会,也要注意优化审批流程,降低办事成本。 

  第二,防止缺乏配套措施影响改革推进。随着行政审批事项自上而下进行层层取消、下放、转移,大量事务会推向市场、社会乃至基层政府,但在法律修改迟缓、社会组织培育滞后、公众依赖政府包打天下的惯性思维犹存、基层政府管理力量薄弱、政府监管手段落后、矛盾纠纷的司法救济渠道还不畅等问题没有有效解决的情况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很可能遭遇到阻力。


  第三,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回潮、再清理、再回潮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怪圈,如何走出这个怪圈是决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败的关键之一。



       司法改革:防错纠错"制度链"正在形成


  法治蓝皮书指出,相关部门2013年着力健全防范冤假错案的工作机制。中央政法委《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切实履行检察职能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的若干意见》、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刑事执法办案工作切实防止发生冤假错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内容覆盖了刑事诉讼活动的侦查、批捕、起诉、审判等全部环节,刑事案件办公过程中防错纠错的"制度链"正在形成。


  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重点加大了司法公开的工作力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大力加强公正司法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的若干意见》对司法公开工作提出了原则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若干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两部重要的司法公开规范性文件的发布对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提出了具体的措施,并强调了信息化技术在推进公开透明中的重要性。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2014-2018年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规划》,要求细化执法办案公开的内容、对象、时机、方式和要求,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开通了"中国裁判文书网"集中发布全国法院的裁判文书,开通了官方微博、微信,加强与公众的沟通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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