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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版《法治蓝皮书》】中国网:2014年《法治蓝皮书》发布 首次对最高法司法透明度作评估
来源:中国网  作者:本网转载   发布时间:2014-02-25

内容提示

  ●首次对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透明度作评估

  ●首次发布中国海事司法透明度指数项目

  ●对10个海事法院进行司法公开调研评估

  ●重磅推出《中国检务透明度指数报告》

  光明网北京2月24日电(记者李瑞英)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主办的“2014年《法治蓝皮书》发布暨中国法治发展与展望研讨会”,2014年2月24日在京举行。会上,发布的《政府透明度指数报告》指出,国家继续加大公开力度、提升政府透明度,但有的政府部门主动公开仍不理想,依申请公开有待规范。

  2014年《法治蓝皮书》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法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李林和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治国情调研室主任、研究员田禾主编。

  该蓝皮书从立法、人权保障、政府法治、司法改革、廉政法治、刑事法治、民商法治、社会法治等方面,分析了2013年中国相关领域的法治热点和重点问题,如犯罪形势分析、反腐败形势分析、证券业监管、知识产权保护、工业园区规范、环境决策、灾害应急管理、公共卫生治理、慈善立法等。蓝皮书中,重磅推出多篇法治指数测评报告。继续以政府网站为基础,对55个国务院部门、31个省级政府、49个较大的市政府的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了调研和评估;以法院网站为基础,对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和49个较大的市的中级人民法院实施司法公开的情况进行调研和评估,并首次对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透明度作出评估;以检察院网站为基础,对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49个较大的市的检察院实施检务公开的情况进行调研和评估,并首次对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检务公开作出评估;启动中国海事司法透明度指数项目,对10个海事法院通过网站进行司法公开的情况进行调研和评估;启动浙江法院阳光司法指数项目,对浙江省103个法院的阳光司法工作进行了调研和评估。2014年蓝皮书,还继续推出多篇法治国情调研和地方法治调研报告,涉及群体性事件的规模、诱因及其应对,广东人大监督的实践与创新,广东公众参与重大决策的实践,浙江余杭重建中国基层社会秩序的探索,以及法院内部管理创新、金融改革的司法保障、涉村委会案件审理的相关实践。

  蓝皮书强调,根据2013年对55家国务院部门、31家省级政府、49家较大的市政府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评估,政府信息公开在如下方面的亮点值得关注。

  第一,目录建设更加规范,在集中发布政府信息、提升政府信息获取便利性方面的作用日趋明显。绝大多数政府网站都配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其中,31家省级政府的门户网站全部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且配备了目录信息链接。55家国务院部门网站中有54家、49家较大的市政府中有48家都提供了较为完善的目录。

  第二,众多领域的主动公开成效斐然。以规范性文件起草过程中的公开为例,2013年有13家省级政府和14家较大的市政府提供了草案征集栏目;24家国务院部门、11家省级政府和13家较大的市政府提供了2013年的规范性文件草案信息;36家国务院部门、15家省级政府和23家较大的市政府针对规范性文件草案提供了相应的征集渠道。

  第三,不少政府网站更加重视信息获取的便捷性。如宁波市环保局网站将网站分为公民站、企业站、环保站,有针对性地公开信息、提供服务,公示信息并图文并茂、简洁明了。陕西省环保厅提供了行政许可事项网上申报平台查询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与验收信息。大连市环保局对于建设项目环评与验收信息分市辖区公开,等等。再如,部分政府部门在规范性文件设置及草案设置上更加人性化。例如,海关总署、哈尔滨市政府的网站发布的政策解读与规范性文件相配套,内容完善且清晰明了,方便群众阅读。海南省政府的规范性文件备案信息按月发布,信息全面整齐。吉林市提供了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网站,使得规范性文件栏目更加规范,从而方便公众获取。

  法治蓝皮书指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政府机关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早已有明确的要求,但实践证明,主动公开工作远远没有达到法律法规的要求,未能满足公众获取信息的基本需求。大量应主动公开的信息要么不公开、要么不能全面公开、要么不能及时公开、要么公开了难以查找。依申请公开方面,仍存在着保密审查的规范性文件亟待清理、政府机关处理申请不规范,各地方、各部门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标准迥异,本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却以五花八门的理由拒不公开。

  2014年《法治蓝皮书》重磅推出《中国政府透明度指数报告》、《中国司法透明度指数报告》、《中国海事司法透明度指数报告》、《中国检务透明度指数报告》和《浙江法院阳光司法指数报告》五大法治指数系列评估报告,科学、客观评价了法治发展状况,助力法治中国建设。这一系列报告,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治指数创新工程项目组研发。专家认为,建立科学的法治指标体系是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精细化的必然要求,法治量化评估立足于法治社会发展现状,用数据衡量中国民主、法治、人权保障的实际情况和发展进程,避免凭直觉评价法治状况、凭印象决策的弊端。

  专家指出,2014年《法治蓝皮书》重磅推出《中国司法透明指数报告》、《中国海事司法透明度指数报告》、《中国检务透明度指数报告》和《浙江法院阳光司法指数报告》四大司法透明度指数报告,表明我国司法透明实证研究达到新高度。2012年、2013年,法治蓝皮书先后连续推出了司法透明度指数报告、检务透明度指数报告,这种全国均系首次。

  专家强调,蓝皮书中《中国司法透明度指数报告》首次将最高人民法院和民族自治地方的法院纳入测评范围,实现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较大的市的中级人民法院全覆盖;首次发布中国海事司法透明度指数,对全国10个海事法院的司法透明度进行评估;首次发布浙江法院阳光司法指数,对浙江省三级103个法院的司法透明状况进行评估;《中国检务透明度指数报告》首次将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民族自治地方的检察院纳入测评范围,实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省级人民检察院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检察院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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