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聚焦
中国网2月14日讯 2014年2月14日,由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测绘发展研究中心主办的“2013年测绘地理信息蓝皮书发布会”在北京举行。与会专家介绍了智慧地球、智慧中国、智慧城市的内涵和发展现状,分析了测绘地理信息在智慧中国建设中的定位和作用,提出了构建智慧中国地理空间智能体系的思路、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会上正式发布了2013年测绘地理信息蓝皮书——《智慧中国地理空间智能体系研究报告(2013)》。
蓝皮书指出,智慧中国建设离不开地理信息平台的支撑,智慧中国建设对现行测绘地理信息法律制度的四个方面挑战。
一是对时空信息云平台的法定性和唯一性的挑战。测绘地理信息部门建设智慧城市时空信息云平台,将在全面整合自然、经济、社会等各类信息资源的基础之上。在智慧中国建设中,亟待通过建章立制,确立地理信息平台的法定性和唯一性,通过统一、权威、标准的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更好地实现和促进各类信息的整合、共享和应用。
二是动态感知的地理信息采集对市场监管的挑战。全民测绘的时代,如何依法规范并加强监管?这些新情况、新问题,对现行的地理信息市场监管制度提出了挑战。
三是全面互联的地理信息应用对保密制度的挑战。随着技术的飞速发展,在智慧中国建设中,动态采集的大量地理信息数据,将具有极高的精确度和更广泛的范围,并利用互联网络进行实时传输、处理、整合、分析和应用。依据我国现行测绘成果和地理信息保密制度,这些数据大多都属于密级成果,在互联网条件下对这些保密数据的存储、传输、处理、应用,必然对现行的安全保密制度提出挑战。
四是智能分析的地理信息整合对信息共享的挑战。智慧中国建设中全面的物联,通过物联网形成互联互通的信息网络,对各方面采集的各类信息进行充分的整合和分析,才能在此基础上挖掘出更加有用的信息,支撑更加科学的决策。这必将推动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信息开放、共享和传输,对地理信息的统一标准和开放共享提出了迫切需求。
蓝皮书强调,需要从地理信息平台的法定性、地理信息市场监管、地理信息安全保密、地理信息开放共享以及其他方面,健全智慧中国建设的相关法规制度。
一是在地理信息平台的法定性方面。部分城市人民政府出台了本地区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使用管理规定,制度化地确立了本地区地理信息平台的法定性、权威性、唯一性。在智慧中国建设过程中,要继续推动相关法规性文件的出台,并适时上升法律层级,进一步确立地理信息平台的法定性和唯一性,为智慧中国建设提供统一、权威、标准的地理信息保障服务。
二是在地理信息市场监管方面。智慧中国时空信息云平台是智慧中国建设中必不可少的空间支撑。为在确保国家地理信息安全保密的前提下,促进智慧中国建设,依法规范智慧中国建设中的地理信息测定、采集、表述、处理等行为,建议在《测绘法》修订工作中,对此予以持续关注,适时纳入测绘地理信息监管范畴,使得智慧中国建设在依法监管中有序发展。
三是在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方面。地理信息开发应用与安全保密是一把“双刃剑”。随着卫星导航设备、各类位置传感器在智慧中国建设中的广泛应用,需要根据科学发展和社会需求的现实,进行安全政策和防范措施的系统评估,及时修订《测绘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建立完善的地理信息分层、分类保护制度、遥感影像公开使用制度,积极促进涉密地理信息保密处理技术的推广应用,切实加强地理信息安全监管。
四是在地理信息开放共享方面。打通各部门的数据壁垒,实现跨部门的信息协同及数据共享,是智能化综合分析的前提。《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促进公共信息资源共享和开发利用,制定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共享管理办法,整合多部门资源,提高共享能力,促进互联互通。建议适时研究制定《地理信息资源开放共享管理办法》,建立政府部门间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明确共建共享的内容、方式和责任,统筹协调地理信息获取分工、更新和共享工作,推动政府部门拥有的地理信息数据的共享,为智慧中国建设提供统一的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同时积极研究地理信息数据对社会开放政策,促进地理信息数据的社会化应用,为智慧中国建设中的地理信息整合处理、分析应用提供制度支撑。
0 人参与 0 条评论(查看)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