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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日,由中国社科院等有关机构在京联合发布的《公共服务蓝皮书》暨《中国城市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评价(2012~2013)》报告显示,对我国38个主要城市在9个方面的基本公共服务进行综合评价后,厦门的公共服务满意度位列第四位。但公共住房、基础教育、医疗卫生这三大民生领域,厦门的满意度均被挤出前十名。(12月18日《海峡导报》)
台海网作者 温航
现在有一种说法,把“医疗、住房、教育”当成群众身上新的“三座大山”。厦门在同一个评比中,前年第9位,去年第5位,今年第4位,也算得上是“步步高”了,本是可喜可贺,也该为相关部门的辛苦得到肯定而高兴。但是偏偏在这“三座大山”上拖到十名之后,未免让人五味杂陈。
应该说,公众对“医疗、住房、教育”这三大民生领域最基本的公共服务不那么满意,折射出的是厦门的“大宗公共服务品”的发展步伐没有完全跟上时代节奏、经济增长和社会变化的要求,甚至没跟上厦门市自己发展的步伐。
其实这种意见各地都有,为何呢?一些地方政府垄断了太多资源,却没有开展有序、公平的服务和分配;尤其是垄断了公共服务供给的同时,却不为基本的公共服务暨“大宗公共服务用品”买单,造成了住房、医疗等矛盾的尖锐。
公共服务,其实说白了就是我们每一位纳税人通过私有财产权的让渡和转移,所交换而来的政府责任。照说,我们每纳一分的税,政府就应该尽一份责任和义务,而义务就包括提供完善健全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并逐步使之公益化。
但如今我们看到某些地区的现实却与此大相径庭,一些地方政府把自己当成了企业,把税收当成了抽取社会财富的渠道,而在公共服务品的提供上却推三阻四,乃至公众在承担沉重税负,或者城市经营中所转嫁的负担的同时,却享受不到相应的社会福利。如此情况下,医疗、教育、住房、养老等公共服务才成了你我生命中的“不可承受之轻”。
所以这些服务让人满意与否,既有工作能力的因素,也有利益分配的考量;不但在于政府能不能做,而且也在于肯不肯做。
综合前四已经证明了我们有关部门工作上的效率和服务群众上的意愿,但三大宗服务的拖后,却还是难免会带来“肯不肯”的疑问。对此,我们希望各种公共服务都在一项项地落实和加强中,希望明年的榜单上,能有更漂亮的答案来回答这些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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