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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13《动漫蓝皮书》表示中国动漫产业处于初步阶段 应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扩大国际化视野
国际在线报道(记者 蔺博):《动漫蓝皮书:中国动漫产业发展报告(2013)》今天在北京发布。蓝皮书指出,我国动漫产业发展迅速,产值从“十五”期末不足100亿元发展到2012年的近760亿元。但在快速发展的同时,我国动漫产业也存在很多不足的地方,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存在很大差距。
在美国南加州大学攻读动漫产业的马先生回国创办动漫制作公司已有两年。当初选择回国,马先生看中的是巨大的国内动漫市场,而如今两年过去了,他却感到,公司自创的动漫产品进入市场难度很大。
“回国之后做一些原创的动漫产品或者动漫形象,但是创造出来之后,在市场上很快就能看到有类似的产品出现,也不能完全说它是盗版的,但是你能看到很多东西是相似的,所以我觉得版权保护这方面在国内做的还不是特别好,如果卡通短片想上电视台的话,就要付给电视台很多钱,作为刚刚创业的小企业来说,这个钱是很难支付的,所以想要把我们自创的动漫形象推出去,目前来说还是比较难的。”
马先生提到的缺少版权保护是制约我国动漫产业良性发展的主要原因之一,《动漫蓝皮书》主编、北京电影学院动画学院教授卢斌认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存在严重缺口现象,未来政府应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来保护动漫产业。
“文化产业的发展,一个前提是要有良好的社会环境,具体讲应该是有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我们国家在知识产权保护的这个领域做的是非常差的,动漫产业经济的最大收益是来自于衍生品的开发和品牌的授权,但是这得有一个前提就是整个社会对知识产权、版权创意者的尊重,只有在这种情况下,动漫原创工作者的创意收益才能得到保证。”
在保护动漫产业方面,香港特区政府为内地树立了很好的榜样,香港大公报副主笔马浩亮表示,动漫企业发展良好的关键取决于知识产权署和海关的作用,它们有效地促进了文化创意的发展。
“知识产权署,它有专项资金来鼓励创意,特别是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再一方面,它对各种企业能够充分的放权,就是让企业能够根据市场的需要来创造这个有竞争力能吸引人的好产品,没有过多的行政干预;香港海关在保护创意方面有广泛的搜查和逮捕的权利,版权条例也能够与时俱进的去修改,能让企业的这种创意得到很好的保护。”
根据《动漫蓝皮书》内容,中国目前处于动漫产业化的初期阶段,软实力方面还比较落后,虽然也进行了一些国际化尝试,但取得的效果还比较有限。《动漫蓝皮书》主编、中原动漫研究院院长牛兴侦认为,现阶段动漫产业从业人员过于年轻,缺少历练,国际化视野还远远不够,中国动漫产业应将国际化理念和中国本土化特征有效结合。
“很多反思的地方还在于不能太盲目地照搬照套国外的模式,还应该把国际化理念和中国市场的实际具体情况相结合起来,原则性的、行业规律性的这些东西是要必须把握的,在题材方面、角色形象设计方面一定是要跟我们这种本土化的特色紧密地结合在一起,所以《功夫熊猫》给我们带来的思考还应该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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