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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发展报告(2012~2013)》表示,尽管存在种种困难和问题,中国仍将以互利共赢、共同发展为出发点,坚定不移地与相关各国一道继续推进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GMS)。
8 月22日发布的《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发展报告(2012~2013)》(下称《大湄公河次区域蓝皮书》)表示,尽管存在种种困难和问题,中国仍将以互利共赢、共同发展为出发点,坚定不移地与相关各国一道继续推进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GMS)。
云南大学大湄公河次区域研究中心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2日联合在京发布《大湄公河次区域蓝皮书》。
目前,中国在GMS的贸易与投资过程中由于所涉及领域涵盖较容易受破坏的环境和资源领域,因此所在国开始提出更为苛刻的环境要求。
成果与挑战
云南大学大湄公河次区域研究中心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在贸易和投资领域,GMS成员国之间贸易和投资持续增长。
2012年,中国与次区域五国的贸易总额达到了1318亿美元。其中中泰贸易同比增长7.7%;中越贸易同比增长25.4%;中缅贸易同比增长7.2%;中柬贸易同比增长17.0%;中老贸易同比增长32.8%。其他成员国间的贸易额也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大湄公河次区域蓝皮书》指出,中国企业对GMS国家在贸易投资领域取得积极进展的同时,由于经贸活动领域多涉及易受环境影响的农业、矿产、水电等行业,也造成了一些环境影响。
《大湄公河次区域蓝皮书》举例说,中国在老挝北部、缅甸通过罂粟替代种植改善居民生活水平的同时也对生物多样性、农业多样性产生影响;中国对GMS国家采矿业的直接投资,增大了当地该产业的投资存量,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但是在废水及废料的排放及其对环境的影响上也产生了不可避免的影响;中国在缅甸、老挝的水利建设解决了两国电力不足问题但也却带来当地人的担忧,当地居民担心影响鱼类生存、淹没大片森林等。
同时,我国在GMS投资贸易中还面临着由环境问题所带来的不利影响。GMS政府将对中方的再投资更为谨慎和严苛。中国在GMS的贸易与投资过程中由于所涉及领域涵盖较容易受破坏的环境和资源领域,因此所在国开始提出更为苛刻的环境要求。
如2011年9月,由中国投资的密松水电站因种种原因被缅甸政府叫停;缅甸又先后于2012年和颁布了新环境保护发和新投资法,提高了对外国在缅甸的投资和环境的门槛。
“国际非政府组织片面性的言论将进一步增大中国在GMS的社会压力。”《大湄公河次区域蓝皮书》指出,在GMS地区的较多国际非政府组织的资金来源都与西方国家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在发表的言论、报告上不可避免的有所偏颇。
《大湄公河次区域蓝皮书》指出,随着中国与GMS国家的合作日益深入西南的问题与挑战也不断显现。在政治方面,相互间信任不足、且制度建设滞后。
新变化
《大湄公河次区域蓝皮书》指出,湄公河流域地处三亚(东亚、东南亚、南亚)、两洋(太平洋、印度洋)交汇的战略要冲,历来是大国博弈和国际社会关注的重点地区。
“美国、日本、印度等域外大国对大湄公河次区域的介入力度空前加大。”《大湄公河次区域蓝皮书》称。
在次区域层面,美国继续推进《湄公河下游倡议》,决定将向越南、柬埔寨、老挝和泰国等湄公河下游四国提供5000万美元的援助。在双边关系层面,美国继续将“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协定”(TPP)作为分化GMS次区域合作的杠杆。
湄公河地区已成为美国“亚太再平衡”的试验田和大国博弈的竞技场。
日本进一步加大了对次区域的战略投入。2012年4月,日本和GMS五国在东京举行了第四次“日本-湄公河首脑会议”。日本宣布自2013年度起向GMS五国提供为期三年、总计约6000亿日元的政府开发援助。2013年5月,日本首相安倍晋三访问缅甸。这是自1977年以来,日本首相首访缅甸。安倍不仅免除了缅甸的巨额债务,还进一步加大了在缅甸的投资。
印度继续推行其“东向政策”,大力加强与GMS国家的关系。2012年5月印度总理辛格访问缅甸,成为25年来首位访问缅甸的印度总理,两国签署了12项合作协议。同时,印度借强化与越南的关系,加大了对南海问题的介入,公开支持越南在南海问题上的立场和主张。
中国应积极应对
《大湄公河次区域蓝皮书》指出,GMS合作是中国参与的比较成功的区域合作机制。在中国崛起是否会重构国际关系新秩序成为世所关注的重大问题的背景下,参与GMS合作是中国践行“与邻为伴,与邻为善”周边外交政策的先行区和示范区。
“因此,尽管存在种种困难和问题,中国仍将以互利共赢、共同发展为出发点,坚定不移地与相关各国一道继续推进GMS合作。”《大湄公河次区域蓝皮书》说。
《大湄公河次区域蓝皮书》认为,作为GMS合作机制中唯一的大国,中国有必要推动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的顶层设计和合作创新,为GMS合作的未来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在合作领域方面,《大湄公河次区域蓝皮书》认为,在继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实现域内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的同时,进一步提高区域内贸易和投资便利化水平,积极稳妥推进经济走廊以及沿线城镇化和工业化,提高经济增长的包容性和可持续性。在投融资模式方面,积极引导和鼓励民营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拓展投资渠道。
在贸易投资方面,《大湄公河次区域蓝皮书》认为,应通过制度创新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促进各方政策共识的形成与标准化程序的落实,解决次区域合作与口岸运输便利化的障碍。同时,改变目前中国企业对湄公河流域的投资过多集中于资源开发领域的现象,尽量使投资项目能惠及当地民众,使湄公河流域国家充分分享到中国经济发展带来的机遇和实惠。
“从近期看,中国应重点加强与美、日两国的沟通与协调,倡导合作,避免竞争;从长期看,应依托一个次区域合作组织,协调国家、地方政府、非政府组织等各种行为体以及机制之间的关系。”《大湄公河次区域蓝皮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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