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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版《政治发展蓝皮书》】中国广播网:政治发展蓝皮书:2012年中国各种政治关系协调发展
来源:中国广播网  作者:本网转载   发布时间:2013-08-06

  《政治发展蓝皮书》指出——


  2012年中国各种政治关系的协调发展


  中国网8月5日讯 中国和谐稳定的政治局面得益于各种政治关系的协调发展。肝胆相照的政党关系、渐趋良性的阶级阶层关系、和谐稳定的民族关系、顺畅运行的中央与地方关系、日益紧密的内地与港澳关系及和平互惠的两岸关系、日渐协调的国家与社会关系以及稳定的国际关系共同维系了中国政治发展的良好局面。


  (一)政党关系


  2012年,中国共产党先后发布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为执政党与参政党关系作了更为明确的规范。胡锦涛《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进一步强调:“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深入开展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胡锦涛:《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人民出版社,2011,第21页。这为中国的政党关系发展指明了方向。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更加明确要就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同各民主党派广泛协商,广纳群言、广集民智,增进共识、增强合力。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之中,增强民主协商时效性。深入进行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


  (二)阶级阶层关系


  2012年是中国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一年,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与调整也促进了阶级阶层的分化与流动进一步加速,阶级阶层关系的复杂化。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进程中,由于机遇、能力等因素的影响,阶层之间的贫富差距问题业已凸显。加之,公开、公平、公正的利益分配协调机制尚未真正健全和完善,阶层之间一定程度上关系紧张。面对复杂化、紧张化的阶层关系,2012年的中国政府着力以“民生”导向出台一系列公共政策,致力于发展的共享与包容性增长。2012年中国政府继续加大对于“三农”的支持力度,突出以农业科技创新为支点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进一步加大社会保障力度,实现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扩大各项社会保险覆盖面,有力地促进弱势阶层基本权益的保障。在这一年里,中国政府努力促进教育公平,财政安排全国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4%编制预算;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资源配置要向中西部、农村、边远、民族地区和城市薄弱学校倾斜;完善国家助学制度,逐步将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覆盖所有农村学生,进一步扩大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范围。教育公平有力地保障了阶层的合理流动。阶级阶层关系的协调关键还在于利益的公平化分配。由此,中国加快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设计,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进一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保护合法收入,坚决取缔非法收入,缓解阶层收入差距扩大的不利趋势。阶级阶层关系的紧张得以有效缓解,适时调整中的阶级阶层关系得以良性发展。


  (三)民族关系


  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中国各民族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共同创造和发展了中华文明。然而在新中国成立以前,长期存在的专制统治和西方帝国主义的侵略,加之严重的民族歧视和民族压迫,使得许多少数民族的人权无从保障。新中国成立以来,为保护少数民族的各项权利,中国废除了旧中国各种形式的民族压迫与民族歧视制度,施行民族平等与民族团结的民族政策,使得长期受到不公正待遇的少数民族获得了平等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等基本人权。少数民族人民与汉族人民一样平等地享有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在民族自治区域内,少数民族还享有充分的自治权利。中国在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过程中对于少数民族的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采取特殊扶持政策和措施,极大地改善了少数民族人民的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状况。中国注重保障和尊重少数民族的文化与风俗传承,并给予特殊的照顾。经过六十多年的不懈努力与实践,中国少数民族的人权保障事业取得了巨大成就。中国的多民族关系形成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新型民族关系。


  形成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也是一项涉及经济、政治、社会等各个领域的系统工程。为此,必须继续落实加强和谐民族关系的经济基础,加快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落实对口支援政策,促进少数民族与汉族之间、少数民族与少数民族之间差距进一步减小。面对民族分裂的紧迫形势,中国政府继续严厉打击藏“独”、疆“独”民族分裂势力,维护了民族的团结和国家的主权与领土完整。


  (四)中央与地方的关系


  中央与地方关系历来是中国政治关系调适的重要维度。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协调程度关系到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全局,其协调与否关系到国家现代化发展战略实施的成败。协调规范的中央与地方关系亦成为国家整体发展的有效保障。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在国家结构形式上采用单一制,中央与地方关系基本上形成中央集中领导同时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的权力结构体系,但这一中央集中的纵向关系在发展进程中逐渐显现出中央权力过大、地方行事僵化的弊病。日益繁重的国家事务需要充足的职能支持,而烦琐的职能又带来了职能机构的臃肿,以至于臃肿伴随单一制的纵向演化成为国家机构的整体肿胀。其次,中央与地方关系在日常纵向公共事务过程中,缺乏有效的法治化与制度化保障,导致国家权力配置在纵向层面上弹性过大,权力运行的成本被进一步抬升。再次,中央与地方事权的划分模糊。各级政府在履行职能、提供公共服务的过程中相互推诿,使各项政策的执行与落实大打折扣,最终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有鉴于此,新中国在政治建设与发展进程中,不断协调中央与地方关系,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不同地方的积极性。


  2012年中国致力于通过事权与财权改革的尝试探索新形势下中央与地方关系的良性运行。央地关系的良性发展植根于社会经济改革发展全局的具体实践之中。面对“十二五”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成为发展的必然推动力。这一年里,中央面对稳增长、调结构、促发展的艰巨任务,积极适时地促进中央宏观调控政策的预调微调。平稳的中央与地方关系保障了中央宏观政策的顺畅,中国经济的平稳发展形势得到了有力维护。赋予地方改革先行先试的权力是激发改革活力的关键。这一年,我们看到中央先后批准一系列经济区域规划,赋予地方经济发展有力的治权空间。再如,中央批准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经中央批准金融改革试验,引导民间融资规范发展,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这一有力的政策必将有力刺激地方经济发展活力。




  (五)国家与社会的关系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新中国成立以来形成的以国家行政性主导力量为单一主体的社会管理模式不适应改革发展的种种弊端不断凸现出来。尤其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出现了一系列新情况、新矛盾和新问题。针对这一情况,在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规律的过程中,逐渐深化了对于国家与社会关系合理调整必要性的认识,党和国家作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决策,并确定了在此框架内同时提高国家能力和培育社会成长的目标原则。以政治体制改革为助力,朝着政府权力资源集约整合,更多地放权于市场、放权于社会的方向稳步推进。其间不仅传统国家与社会关系格局中效率效益方面的问题得到了很好解决,而且切实提高了国家与政府科学行政、依法行政、民主行政的能力与水平。与此同时,进一步促进社会组织发展,提升社会自我服务能力。中国社会组织的发展经历了从国家与社会高度同构背景下具有鲜明的组织形态依附性及强调政治性功能,到利用政治经济体制改革机遇逐步解除束缚,回归社会组织本质特征的变迁历程。进入新世纪以来,社会组织如雨后春笋,呈现出前所未有的繁荣局面。仅就数量这一单项指标而言,据民政部统计,截至2011年底,全国共有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基金会)总数已达46.2万个,比上年增长3.7%。


  在处理国家与社会关系的问题上,十八大报告对近年来改革实践中积累的经验进行了高度的总结概括,将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的任务作为带动社会建设事业的基本杠杆。在继续强调政府加强服务性职能建设,改进行政管理机制以提高效能的同时,还凸显了经由社会和群众参与而激发的社会自身积极投入社会建设工程的意义。指出我们应当正视改革深入发展时期的社会矛盾与问题,通过国家与社会、政府与公民的协同合作来化解问题、克服障碍,维持团结稳定的政治大局,为中国的改革发展事业创造一个尽可能稳定平和的内外政治环境,并从更深层次上为马克思主义国家与社会关系理论的实践发展积累经验,总结规律。


  2012年国家与社会关系正处于良性平稳发展之中,人民的民主权利,社会团体、中介组织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得到了确认和重视,国家与社会的新型协调关系正在逐步形成。尤其是加强和改善社会管理,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新型社会管理体系目标的提出,使得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与社会关系调整有了切实的载体。国家与社会关系良性互动的制度空间进一步拓展。2012年国家进一步扶持社会组织发展,鼓励社会组织承担公共服务职能。社会作用施展的空间进一步扩大。随着2012年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总体设计的出台,尤其明确了事业单位改革的步骤与方式,明确提出了承担公共服务的非营利事业单位的改革时间表,这也将进一步充实社会作用发挥的主体力量。


  (六)两岸四地关系


  自香港、澳门回归祖国以来,中国政府始终把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作为努力方向,坚持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不断加强内地与港澳的联系、交流与合作,发挥互补优势,促进共同发展与繁荣。中央政府全力支持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政府依法施政,严格按照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办事。2004年、2005年、201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依照香港基本法的规定对基本法作出三次解释,妥善有效地处理基本法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中央政府致力于加强内地与港澳的联系,进一步加强内地与两个特别行政区在经贸、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领域的互动与合作。内地与港澳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交流合作格局已初步形成。不断丰富的政策支持有力地促进了内地与港澳的经济融合,2011年内地与香港的贸易额达2835.2亿美元,是十年前的4倍多;内地与澳门的贸易额比十年前增长147.1%。内地与港澳关系的协调发展与互惠支持,促进了港澳的长期稳定繁荣,其中2004~2011年,香港的年均GDP增速达5.6%,远高于其他发达经济体的增速,连续14年被评为“全球最自由经济体”,澳门2010年、2011年连续两年的GDP增速超过20%。


  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历史形成的两岸关系问题始终是新中国政治发展的攸关问题。合理处理台湾问题,推动两岸关系发展关系到中国和平稳定发展的大局。改革开放以来,两岸关系在1987年开始破冰,并在1992年达成了具有历史意义的“九二共识”,经历了两岸关系的春天。可是到了90年代中后期,台湾地区领导人以“台独”为主线的政治主张导致两岸关系跌入冰点。随着国民党在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中获胜,两岸关系发展迎来了重要机遇期。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以和平发展的两岸政策主线,紧紧抓住两岸关系发展的重要机遇期,展开更加灵活务实的对台工作,提出了众多新思维、新政策、新做法。两岸双方在反对“台独”、坚持“九二共识”的共同政治基础上,增进互信,保持良性互动。两岸关系走上了和平发展的快车道,两岸协商、交流合作取得一系列可喜的重要进展。2008年6月,两会恢复协商,海协会和海基会举行了多次友好会谈,共签署18项协议。2008年12月15日,两岸空运直航、海运直航与直接通邮启动。两岸经济合作由“间接、单向”发展为“直接、双向”,开启了两岸全面“大三通”的新时期。继两岸实现直接、双向“三通”之后,2010年6月两岸海协会与海基会签署了《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简称框架协议),标志着构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框架在经济领域取得重大进展。两岸的经贸融合不断加深,2011年两岸贸易额首次突破1600亿美元,比十年前增长258.2%。2012年8月9日,两岸两会签署了“两岸投资保障和促进协议”以及“两岸海关合作协议”,标志着两岸经济合作已正式进入后ECFA时代全面深化的新阶段。紧密的经济联系,已使得两岸同胞休戚与共,利益攸关。与此同时,两岸文化交流和人员往来已形成较大规模,并具有坚实基础,促使两岸同胞增进了解,加深感情。大陆居民自2008年7月实现赴台旅游以来,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全部开放赴台湾团队游业务。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游也于2011年6月正式启动。据统计,大陆已成为台湾第一大客源市场。“两岸合则两利、分则两害”的观念深入两岸人民内心。两岸关系发展的历史实践昭示了,具有共同的血脉、文化和利益的两岸人民必将进一步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共同托举祖国和平统一大业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远景。


  (七)国际关系


  2012年在全球金融困境与经济增长乏力背景下,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凸显了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形象,加强了与主要大国的关系协调,建立了长效的联系与会晤机制。领导人外交出访频繁,外交访问成果斐然。然而成绩的背后依然潜藏着成长的烦恼。“中国威胁论”依然不绝于耳。中国南海、东海的部分领海和岛屿主权不断受到挑战。黄岩岛、钓鱼岛问题相继发酵。面对这一挑战,中国政府始终秉持维护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的坚定决心。中国政府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提出外交交涉,宣示在国家主权与领土核心利益上绝不让步。中国政府发布《钓鱼岛是中国的固有领土》白皮书,从历史、地理、法理的角度声明,钓鱼岛是中国的固有领土,宣示中国维护钓鱼岛主权的坚定决心与意志。中国海洋执法部门不断加强对于海洋权益的维护力度,以合法、有效、持续、有力的执法维权行动,确认了中国在固有岛屿主权范围内的合法存在。中国全方位地有理有力地回击了相关国家的挑衅行为,有效地维护了国家的主权与领土完整。在扩大成就与直面挑战的外交实践中,中国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在坚持外交协商的争议解决方针的同时采取一系列有理有节的应对措施,也逐渐探索出一条新形势下维护国家主权与海洋权益的新模式,彰显了一个负责任大国应有的气派和风格。


  在对国际形势的总体判断和应对方面,既认识到当前世界存在着发展不平衡加剧,霸权主义、强权政治和新干涉主义有所上升等消极因素,同时坚持认为要和平不要战争,要发展不要贫穷,要合作不要对抗,并以此为依据提出继续高举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旗帜,坚定不移致力于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的原则与目标。也正是在这一原则和目标的指导下,2012年中国对外交往的环境有了进一步的改善,更好地实现了中国国家利益与世界人民共同利益的共赢进步。总之,在2012年,中国始终不渝走和平发展道路,构建持久和平与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在复杂国际关系处理中,中国更显一个大国外交的从容与自信,敢于直面挑战,坚定维护国家利益,坚持公正合理的外交立场,为世界和平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也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各项事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可以预见,沿着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稳步前进的中国在积累经验,积极应对全球化时代新挑战,努力维护国家人民尊严与利益的同时,还将长期坚持贯彻和平发展的原则,以对全球发展负责的态度为建立更加公平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新格局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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