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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组织编写,潘家华、魏后凯担任主编的《中国城市发展报告(No.6)》日前在北京发布。
2013《城市蓝皮书》认为,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一项长期艰巨但力所能及的任务。从政府财政支出的角度看,到2025年前基本解决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问题是可能的,也是可行的。在这种情况下,全国平均每年需要消化1400多万的存量和1100万的增量,即每年共需解决约2500万人。如果按人均一次性公共投入2.6万元计算,每年政府财政需要负担大约6500亿元,占2012年全国公共财政收入的5.5%。这一比例应该在政府财政可承受的范围之内。
从全国看,可以考虑力争用15-20年的时间,从根本上解决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问题,分阶段稳步推进市民化进程,实现有质量的健康城镇化目标。
近期(到2015年),分类剥离现有户籍制度中内含的各种福利,在全国推行居住证制度,对城镇常住外来人口统一发放居住证,持证人可享受本地基本公共服务和部分公共福利,如政治权利、劳动权益、就业培训、义务教育、基本社会保障等,切实保障农业转移人口的基本权益,基本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城镇常住人口全覆盖。同时,对符合一定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如有固定住所和稳定收入来源、就业或居住达到一定年限等,应优先给予落户。
中期(到2020年),通过强化综合配套改革,完全剥离户籍内含的各种权利和福利,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登记管理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和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初步形成市民化长效机制,基本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城乡常住人口全覆盖。城乡居民实现在常住居住地依照当地标准,行使公民的各项基本权利,享受各项公共服务和福利,包括选举权、被选举权和公共福利享有权等。
远期(到2030年),建立市民化与城镇化同步推进机制,推动形成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和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实现社会保障一体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确保农业转移人口在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等领域全面融入城市,公平分享改革发展成果,平等参与民主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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