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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青年报》:近三成家庭存在家庭暴力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牛黎红   发布时间:2009-08-26

中国社科院发布《1995-2005年:中国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报告》———

  本报讯 昨天下午,中国社科院发布《1995-2005年:中国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报告》(后简称《报告》)。《报告》指出,在中国2.7亿个家庭中,约30%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其中施暴者九成为男性。

  《报告》调查表明,在城市家庭的婚姻冲突中,丈夫动手比例,几个月一次的占24%,一个月一次的占1.4%,一个月几次的占1.1%,每周一次的占0.4%,每周几次的占0.5%。在农村家庭中,几个月一次的占35.1%,一个月一次的占3.3%,一个月几次的占2.7%,每周一次的占0.5%,每周几次的占0.5%。

  《报告》调查指出,在婚姻家庭关系中,42.1%的城市丈夫、60.2%的农村丈夫承认,在夫妻冲突中,他们会谩骂妻子。17.2%的城市丈夫、21.9%的农村丈夫承认,在冲突中,他们会对妻子使用暴力。而中国7大城市的家庭中,丈夫对妻子动武的比率分别为:南京17.19%、哈尔滨15.22%、兰州13.21%、成都9.36%、北京9.32%、上海8.54%、广州6.71%。有关人士将妇女遭遇家庭暴力列为妇女权益受侵害的首位。

  研究认为,虐妻现象的存在与中国现存的夫权制家庭制度和不平等的两性关系有密切关系。此外,社会对家庭暴力的容忍,缺乏应有的社会支持也纵容和助长了虐妻现象的存在。

  《报告》建议,由于家庭暴力不同于一般的人身伤害,应该出台专门的反对家庭暴力法,从法律上对制止家庭暴力提供保证。同时,政府部门还应出台相关的社会福利政策,对那些因“家庭暴力”而需要离婚,又缺乏经济支持的妇女提供经济支持和住房援助,保障她们的日常生活,从而“离”得起婚。

此报道链接自:http://bjyouth.ynet.com/article.jsp?oid=7878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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