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雪麗
据剛剛發布的2009年中國法治藍皮書———《中國法治發展報告No.7(2009)》透露:我國高校法學院系30年增長了100多倍,但据統計,法學學科畢業生就業率竟列文科畢業生之末。
院系設置利益驅動明顯
藍皮書指出:中國的法學教育至今沒有制定出統一的教育准入制度,更缺乏完善的監督管理机制。
近年來,法學教育的經濟導向更趨明顯,各院校紛紛設置法學院系,不同成本卻獲得相同的收益,同樣學位不同“含金量”,出現了經濟學上所稱的選劣不選优的“逆向選擇”現象。
法學教學脫离實際運用
藍皮書指出,過去中國的法學教育集中于高校的法學院系,教育層次以本科為主。20世紀80年代后,各种形式的法學教育紛紛出現,呈現出從中專、大專、本科到碩士、博士共5個層次,法學教育層次、形式和机构之多、之亂罕見。
另外,法學教師和科研人員大多都屬于某一固定的“專業”,而不涉足其他專業,成為制約中國法學發展壯大的一大瓶頸。加之各法律院系的教師絕大多數以理論知識見長,對法律的實際運用所知甚少,法學教師在知識結构上的弊端越來越多地被暴露出來。
法學就業率文科中最低
調查數据顯示:截至2008年11月,全國共設立法學院系634所,改革開放30年增長了105.67倍;法學本科在校生30万人左右,法律專科在校生達22万多人,30年增長了200多倍;在校法學碩士研究生達6万多人,30年增長了260多倍。
2008年,中國法學博士畢業生人數1700余人,法學博士招生人數2500余人,法學博士在校學生人數8500余人;而1983年,中國法律博士研究生開始招生時只錄取了1人。法學教師已達55000余人,改革開放30年增長了近10倍。
据調查統計,2007年法學學科畢業生的就業率竟列文科畢業生倒數第一。
(編輯:曉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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