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版入口|手机版|APP| 网站地图| 帮助中心
您好,欢迎来到皮书网! 登录|注册|

最新资讯

更多>>皮书作者

谢伏瞻
    谢伏瞻,中国社会科学院原院长、党组书记,学部委员,学... 详情>>

更多>>皮书机构

媒体聚焦

【2013版《行政改革蓝皮书》】大公网:行政改革蓝皮书:政府应保公共属性 清除公职灰色收入
来源:大公网  作者:本网转载   发布时间:2014-03-24
    国家行政学院和社科文献出版社22日联合发布的《行政改革蓝皮书》指出,转变政府职能,必须割断公务人员与所履行的行政职责之间的利益关系,保持政府的公共属性,严格规范政府公务人员的收入,从根本上清除政府公职人员的灰色收入。

    中新网北京3月22日电(记者 阚枫)国家行政学院和社科文献出版社22日联合发布的《行政改革蓝皮书》指出,转变政府职能,必须割断公务人员与所履行的行政职责之间的利益关系,保持政府的公共属性,严格规范政府公务人员的收入,从根本上清除政府公职人员的灰色收入。


    这本蓝皮书由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编写,以201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与转变政府职能为中心,多角度分析论证了当前转变政府职能的难点重点。


    蓝皮书认为,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全面深化改革决定提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这对政府职能转变提出一系列新要求。转变政府职能是重构政府与市场关系的核心。


    “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必须确立政府的公共属性地位,制定对公权力约束的框架。”蓝皮书指出,政府简政放权,削减的权力说到底是一种公权力,政府的公共属性,决定它的作为主要在公共领域,而不是私人领域。


    蓝皮书称,从中国的实际情况看,由于在中国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政府一直处于主导地位,再加上国有企业不是都集中在公共领域,也涉足众多竞争性领域,这在客观上为政府公共职能的界定,带来一定困难。


    在削减政府权力、减少行政审批方面,蓝皮书称,“我国的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的面过宽,审批事项过多,审批程序不规范,审批中的自由裁量权过大,审批中的大量暗箱操作成为政府官员腐败的温床。”


    蓝皮书还指出,转变政府职能,必须从转变公务人员的观念入手,抑制部门利益。“这里所说的观念,最主要的是指政府的角色定位问题。应当说,政府不是社会财富的创造主体,企业和公民才是社会财富创造的主体,政府不过是为所有财富创造主体提供服务的权威公共机构。”


    蓝皮书进一步称,要抑制政府部门利益,最关键的是要割断政府部门与其监管服务职能之间的利益链条,割断公务人员与其所履行的行政职责之间的利益关系,保持政府的公共属性。


    “对那些与民争利、侵害社会公众利益的行为要严惩不贷,并严格规范政府公务人员的收入,从根本上清除政府公职人员的灰色收入。”蓝皮书称,尽管这项改革有很大的难度和阻力,但从规范政府的行为和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来看,必须如此。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