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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版《海洋社会蓝皮书》】中国网:海洋社会蓝皮书:海洋智库建言献策十分必要
来源:中国网  作者:本网转载   发布时间:2015-07-13

  中国网7月13日讯(记者 孙洁 舒珺)2015年7月10日,由中国社会学会海洋社会学专业委员会、中国海洋大学社会学研究所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举办的《海洋社会蓝皮书:中国海洋社会发展报告No.1(2015)》发布会在北京与长沙两地同时举行。

  20世纪中期,人类海洋开发实践活动开始日益频繁,我国也随着1978年改革开放基本国策的推行而实施对外开放政策,在海外贸易等领域开启了海洋开发与利用的新篇章。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沿海地区掀起了新的一轮海洋开发热潮,特别是党的十八报告提出“建设海洋强国”的战略任务后,这轮海洋开发越演越烈。伴随着海洋经济的快速增长,社会各领域的海洋事业也得到了较为迅速的发展。

  蓝皮书指出,我国海洋社会发展的历程从改革开放至今已经历近四十载。从海洋开发、利用和保护的实践活动本身的发展变化特点,以及从这些实践活动所带来的我国社会结构中的变化特点来看,这一历程都可基本划分为1978年改革开放基本国策实施至20世纪九十年代初期的“起步阶段”,九十年代至21世纪初的“积累阶段”,以及21世纪初至今的“全面发展阶段”。

  《海洋社会蓝皮书》提出对中国海洋社会发展趋势的展望

  (1)海洋社会发展的统筹规划继续推进,相应体制与法制建设加速完善

  我国政府显然已经意识到海洋社会发展至今,已亟需国家以长期战略性眼光对这一系列的海洋事业发展加以顶层设计,并在这一大框架下不断完善相关法制与体制的建设。我国各涉海政府机构已开始着手推进一系列改革措施,包括合理协调部门权限,整合部门资源,建立相关政策制定的协调化机制。国家在基于“海洋强国”的战略构想,对海洋事业加以顶层设计的同时,也会致力于海洋环境、海洋文化、海洋科技、海洋产业等领域的具体法制建设,与此相应的海洋政策将会更加注重长期规划与短期规划的有效结合,也会更加注重专门领域的具体措施实施与海洋社会整体发展之间的协调。

  (2)海洋经济、海洋科技等硬实力持续增长

  以海洋经济、海洋科技为代表的我国海洋开发与利用的硬实力增长势头十分强劲,在2015年仍将呈现持续增长。2015年,我国海洋经济仍将处于成长期,增长方式将进一步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过渡,海洋资源将有望获得更有效的利用。海洋科技的自主创新能力将随着国家对这一领域投入资金的加大而获得进一步的提升,2015年,海洋科技领域的创新成果将继续涌现。这样的创新也会表现在海洋公益服务事业中,科技进步将是这一年度海洋公益服务发展的重要课题之一。海洋科研人才的增速与增幅在这一年度也会十分显著,从而推动海洋经济实力与海洋科技实力相辅相成,实现共同提升。

  (3)海洋社会发展在新领域中增势显著

  近年来海洋社会的发展已表明,各项海洋事业的发展并非齐头并进,海洋传统产业逐渐面临调整,合并,缩减,而海洋生物医药、海水利用、海洋电力等新兴产业近年来却增速显著,这样的趋势在步入2015年后会愈发引人注目。海洋环境污染、海洋资源枯竭、海洋生态失衡等问题已促使我国海洋技术不断更新,因而可以预见,海洋生物资源、海洋矿产资源、海水资源、海洋可再生能源、海洋空间资源等新型海洋资源将在今后获得更为广泛的开发利用。与此同时,海洋高技术产业基地的建设将成为今后海洋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模式,形成“以点带面,辐射全局”的全国海洋产业发展格局。

  (4)海洋社会发展呈现多元化,强调各领域间的合作,新理念相应产生

  近年来,海洋事业的发展已呈现出显著的多元化趋势,新兴产业发展势头迅猛,海洋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系列前所未有的问题与矛盾亟待新的体制与法制来加以规范与调整,海洋社会的各领域之间开始对彼此间的合作有了更多的需求,传统的管理体制显然已对当前我国海洋事业的前进步伐构成了束缚。

  目前,我国海洋管理正在引入可持续发展、公共管理、治理、战略管理、综合管理、生态系统管理等诸多富于时代特性的新理念,以此为指引,政府、社会组织、企业、公民等多元主体合作共治管理模式的构建已经展开,海洋管理正在向着柔性、互动的方向发展。海洋公益服务领域的“蓝丝带”海洋保护协会等非政府组织的迅速发展也是这一理念在实践中的产物。而新时期,“和谐海洋”的发展观显然也是在挖掘传统海洋文化优秀价值观的基础上,不断在理念上实现丰富创新所获得的成果。

  (5)全球化时代,海洋社会发展将更依赖国际合作交流

  全球化时代对我国海洋事业进程的影响已毋庸置疑,而我国海洋社会今后的发展无疑也将更加依赖国际合作交流。近年来,我国海洋管理的范围已逐渐由近海扩展至大洋;由原本对本国沿海海域的单独管理,走向参与世界各国间的区域性及全球性海域合作管理;管理的内容由我国国内海洋事务延伸向区域海洋事务乃至全球海洋公共事务。我国海洋科技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趋势同样显著,我国海洋生物、海洋地质、物理海洋、海洋环保等多个学科领域都已参与到全球海洋观测的调查及学术交流活动中,并且这样的合作交流正在进一步扩大。同时,我国政府所做出的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大倡议,正是在对全球化时代中我国发展之路进行深思熟虑后提出的,而我国海洋文化价值观的推广也是这一国家事业建设过程中的重要一环。

  与此同时,全球化时代中,海洋已毋庸置疑地成为世界各国市场和资源流动的最重要纽带,因此,海洋在将来仍然会是世界各国利益争夺的集中地,与周边海上邻国之间的海洋权益之争仍然会是我国今后海洋事业征程中需要直面的挑战。

  目前,海洋社会发展已开始受到国家重视,相关政策与法制建设不断完善,海洋硬实力显著提升,海洋社会发展理念日趋多元化,沿海地区间协调发展的必要性日益凸显;同时,海洋社会发展也存在着战略性规范滞后、体制与法制不完善、海洋硬实力仍显不足、区域间发展不平衡加剧、海洋生态环境恶化、遭遇全球化挑战等问题。

  海洋社会发展的战略性规范仍显滞后,缺乏统筹

  我国海洋社会发展逐步成长,进而走向多元,繁荣,是我国改革开放之后社会生产力获得解放和发展的结果,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并非从一开始就有国家战略导向的指引,因而在发展的历程中,尤其是在各项海洋事业的成长初期,海洋社会各领域普遍存在明显的战略性规范缺位,统筹规划缺乏的问题,而这些问题又显然束缚了海洋社会的进一步发展。

  近年来,我国在与周边国家之间的海洋争端中不时限入被动,给维护我国海洋权益造成不利局面,具体原因固然有各种各样,但归根结底,还在于我国至今尚未建立起综合性的国家海洋战略,来对海洋事务进行统筹指导。我国各地的海洋产业结构趋同,重复建设情况十分明显,海洋油气等资源的局部开发过度、总体开发不足的结构性矛盾十分突出。我国海洋公益服务事业虽然在近年来呈现出全新发展局面,但不可否认,这项事业长期以来一直是海洋经济发展的附属品,在我国海洋开发、利用的历程中,政府并未对这一保护海洋开发实践活动安全、顺畅、持久运行的公共服务事业做出过长期性、综合性规划设计。海洋科研领域的人才培养也因缺乏国家层面的统筹规划而陷于困境,目前,我国海洋科研机构的专业技术人才正面临一轮退休高峰,但后备力量却明显不足,海洋事业的发展正在因缺乏长远规划设计而面临人才枯竭。

  海洋社会发展受体制与法制不完善的束缚仍然明显

  我国海洋开发、利用与保护的实践活动在近几十年来有了长足的发展,从事相关事业的群体由少到多,以至近年来队伍日渐壮大,因而如何协调这些群体之间的关系,如何解决相关群体在生产生活实践中遭遇到的前所未有的社会问题,如何规范相关群体所组成社会的运行秩序就必然成为海洋社会发展中最受人瞩目的话题。

  我国涉海法律法规往往是针对某一特定领域或行业的专项立法,法律之间存在立法交叉与冲突。我国海洋执法维权长期实行分散性行业管理模式,直到1998年后才形成五支海洋执法队伍执法维权的格局。长期以来,这一模式一直因执法主体分散、职能交叉、责任不清、缺乏协调等缺陷而备受诟病。2013年国家海洋局改革之后,虽然全新的中国海警局得以设立,但国家海洋局、海警局和我国其他涉海部门、非涉海部门之间的关系协调仍不顺畅,海洋执法维权的体制建设依然任重道远。涉海管理部门众多也使得从事海洋公益服务的机构分散在各个部门中,遇到具体问题往往缺乏有效的职责认定,也阻碍了相关措施的有效迅速实施。目前,我国海洋经济运行的实时监控与能力评估仍很不够,导致国家无法据此对海洋经济做出准确、有效的宏观调控,海洋经济发展的配套政策明显不健全。

  海洋硬实力滞后仍是明显短板

  我国海洋科技、海洋经济、海洋军备等硬实力在近年来的提升固然有目共睹,但仍然明显滞后于我国海洋社会发展的迅捷步伐。我国海洋执法技术装备虽然在近期获得了比较明显的改善,但大中型执法船数量少等问题仍然突出,无法满足海洋维权的需要。此外,海洋经济发展中的战略性海洋新兴产业尚未形成规模,海洋科技成果转化率仍然偏低。海洋科技的关键领域中,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仍然匮乏,海洋工程,船舶工业等领域与世界强国之间的差距仍然较大。目前来看,海洋硬实力不足仍然是制约我国海洋事业发展的明显短板。

  沿海各区域间发展不平衡加剧

  海洋社会发展缺乏国家层面战略规划所造成的另一个后果,就是沿海各区域间发展不平衡的加剧。改革开放以共同富裕为目标,以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为手段,激活了各地区、特别是沿海各地对外开放的自主性,形成了地区间各不相同的特色,这些特色与区位、时机等因素相叠加,又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加剧了沿海各区域之间发展的不平衡。

  区域经济发展受优惠政策、时代机遇、区位优势等因素影响很大,海洋经济缺乏相对独立的宏观政策调整,因此作为区域经济的一部分,也受到以上因素影响,区域间发展不平衡的状态十分显著。经济发展不平衡背后潜在的是人才分布不均衡问题,我国中高级海洋科技人才一方面密集分布于经济最发达的沿海大城市,另一方面也在向北京这一政治资源与经济资源最集中城市汇聚,并且随着海洋开发力度的提升,这一差距正在进一步加大。

  海洋生态环境恶化已成为海洋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阻碍因素

  我国海洋开发、利用实践活动的发展历程几乎从一开始就与海洋生态环境的破坏相伴相随,沿岸工程的密集建设使得海洋环境污染的风险呈现集中化,规模化;围海造田需求不断增长,近岸开发过度,海岸侵蚀严重,滩涂湿地丧失,可利用资源日渐减少;赤潮等海洋环境灾害频发,虾贝病害严重,溢油及倾废等海洋环境事故屡见不鲜,近岸海洋生态系统健康状况持续恶化。时至今日,海洋生态环境问题已成为制约我国未来海洋经济、海洋社会发展的瓶颈。

  我国海洋生态环境问题正在从单项环境问题转向综合性环境问题;由局部性环境问题演变成区域性环境问题;由显性环境问题转换为隐性环境问题;由短期环境问题演化为长期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问题。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任务变得愈加复杂,将会是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国海洋社会发展必须面对的一项难题。

  中国海洋社会发展正遭遇全球化挑战

  全球化对世界各国、各民族、各地区产生了多层次、多领域的影响,我国海洋社会的发展同样不可避免地遭遇了全球化的挑战。海洋作为资源、通道、全新的生产与生活空间,其战略价值在全球化时代中获得了进一步的提升,也使得海洋权益与国家利益变得愈加不可分离,且日益密切。海洋无论从空间容量还是资源储藏量来看,都远超过陆地,因此,世界各国间为了生存与发展所展开的海洋权益与海洋资源的争夺必然会愈演愈烈。此外,我国海洋事业的发展同时还面临着海盗、海上走私、海上恐怖袭击、海平面上升等海洋领域的非传统安全威胁,如何协调、推动我国海洋开发利用活动合理、安全、高效、可持续地开展,是这个全球化时代中,我国海洋社会发展必然需要面对的挑战。

  由此可知,我国海洋社会发展的统筹规划将继续推进,海洋硬实力将持续增长,海洋社会新领域发展将更加显著,多元化趋势将更加明显,海洋社会发展将更依赖国际合作交流。因此,我国政策制定应注重进一步提升海洋事业规划的战略高度,有针对性地提升海洋硬实力,全面推进海洋综合管理的实施,加强海洋教育,积极主动参与海洋社会发展领域的国际合作交流。

  海洋社会发展的规划应进一步提升战略高度,立足长远,合理布局

  党的十八大提出建设“海洋强国”,是基于21世纪海洋利益对我国社会发展的重大意义所做出的明智判断,表明党和国家的领导人已经充分意识到,我国需要通过强大的海洋开发能力的建设,来满足社会发展的需求,建设国力强大的国家。因此,海洋社会发展的规划应该与国家整体战略紧密配合,进一步提升统筹规划的战略高度,立足长远,对海洋事业的发展进行合理布局。

  现有的海洋执法维权有必要进一步理顺,提升主管部门的行政级别,并继续将海洋执法部门的改革进行下去,将海事相关部门纳入到海警的统一执法队伍之中。海洋文化事业的发展也需要纳入我国海洋发展战略之中,对这项事业中全局性、高层次的重大问题,国家应作出纵观全局、立足长远的战略性指导。对于新兴的海洋产业,需要予以政策上的重点扶持,以助我国海洋产业结构尽快调整并升级;对不可再生的海洋资源,应进行合理的开发与养护;对可再生海洋资源,应予以支持,以助其推广;对深海资源,应尽快明确国家主权所有,加大勘探开发力度。同时,政策上也应对各海域及沿岸区域间的相互配合予以充分的激励,协调北部、东部和南部三个海洋经济区,令其取长补短,发挥协作效应。同样地,海洋科技的研发体系也需要通过对相关科研机构的结构性改革来进行合理布局。涉海就业问题也离不开统筹规划,国家海洋局、统计局等政府部门也应在数据统计上做好长期性规划,完善涉海就业人员相关信息的数据库建设,并将这项工作长期坚持下去。

  提升海洋硬实力应具有针对性,相关海洋智库的建策建言十分必要

  目前为止,我国海洋硬实力的短板依旧明显,而海洋硬实力的提升又是海洋社会发展的根本,因此,目前对海洋经济、海洋科技等硬实力的建设应该更具针对性,并应注重专业领域科研技术人员所组成的海洋智库的建设,通过智库的建策建言,来进行海洋硬实力的有效建设。

  我国之所以在海洋执法维权中面临一系列困难,从根本上说,还是因为军事力量建设步伐未能跟上,海洋执法队伍离不开船舶、舰艇、飞机、遥感、信息传输等各层面的先进技术装备,同时也需要加大相关领域的科技研发力度,强大的国家军事力量是我国海洋维权的根本保障;而海洋科技研发离不开科研基地、实验室、科技服务平台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海洋经济方面,应优化海洋产业结构,提高海洋产业的就业吸纳能力,实现陆域产业与涉海产业的协调发展,并在城市化的快速发展进程中,发挥城市集聚的就业拉动效应,提升涉海就业人员的数量与质量,繁荣我国海洋经济。同时,应充分利用国内外学术团体与科研机构的学术资源,建立各领域海洋政策制定的决策机制。

  应全面推进海洋综合管理的实施

  从海洋社会发展的大趋势来看,海洋事业各领域的多元化发展格局已经形成,因此,各领域之间合作、协调、沟通机制的建立已成为难以回避的任务,在国家层面的战略规划指引下,对各项海洋事业全面推行综合管理势在必行。

  目前,我国海洋法制建设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海洋事业各领域的基本法的立法工作,这项立法将有助于确立我国海洋社会秩序的调整原则,理清海洋事业的层次体系,明确当前海洋事业中的重要任务;同时,也应对目前海洋法制体系进行差缺补漏,致力于我国现有海洋法律法规的梳理与整合,不断完善这一体系。国家海洋管理的相关部门之间显然亟需建立海洋综合管理体制,需坚持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海洋行政管理工作的统一监督和指导,理顺国家与地方政府中的海洋管理部门各自的职责所在,减少职能交叉和重叠,增加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和资源共享机制。海洋科技研发也需要以国家重大课题的攻关为主要任务,实施跨部门、跨学科的科学研究。面对海洋环境问题,我们应逐步建立海洋环境宏观调控机制,按照统一的监测方案与技术标准,组织开展对全国各海域环境的监测,并对海洋生态资源环境实施分类管理,对海洋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实施协调管理。

  应加强海洋教育,推进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机制建设

  我国海洋社会的多元化发展趋势决定了社会参与之于海洋事业的重要性,加强海洋教育,加大社会公众对海洋事业的参与,建设海洋社会的多元化机制也是这一阶段我国海洋事业发展的重要任务。

  “海洋强国”不应仅仅被视作国家的战略规划,同样应该成为国民教育的主题,我国国民应该从提升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高度,去认识“海洋强国”对这个时代的意义,才能全面推进我国海洋事业的发展进程。海洋管理也需要引入全新理念来克服痼疾,实现创新,应该在全社会范围内加强对海洋价值重新认识的宣传教育,特别是要提升国民对海洋生态价值、战略价值、海洋开发与保护并重重要性的培养教育。加强国民海洋教育的同时,对海洋科技人才的培养同样需要予以重视,相关培养应同时兼顾数量与质量,以确保海洋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强调社会公众的多元化参与,加强社会大众的海洋教育,同时也意味着政府应该退出部分领域,例如在海洋环境治理过程中,政府应该应更多地改用间接宏观调控的方式,以市场为中介,将这一系列责任转交给污染者,这样做既有助于发挥社会与市场的积极性,又有助于降低政策的执行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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