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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版《法治蓝皮书》】人民网:2015年<法治蓝皮书>:权力清单制度仍有较大改进空间
来源:人民网  作者:本网转载   发布时间:2015-03-19

  原标题:2015年:权力清单制度仍有较大改进空间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18日(记者陈郁)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今天发布2015年《法治蓝皮书》。蓝皮书指出,权力清单制度成效显著,但仍有较大改进空间。

  蓝皮书指出,权力清单制度建设是简政放权与行政审批改革的重要战略举措。2014年权力清单制度建设采取多种举措,地方政府通过政策试验的方式,开展了诸多具有地方试验色彩的制度创新,譬如“一库四平台”制度、权力清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权力清单“三报三审”程序以及权力清单动态调整机制等。围绕中央提出的权力清单制度建设要求,地方政府创设的各类政策试验模式,通过地方政府之间的政策模仿与传递,有效实现了权力下放、简政放权与电子政府建设的改革目标。

  蓝皮书还指出,以行政审批改革为核心的权力清单制度建设,在地方层面上仍然存在诸多不足之处,包括:

  运动式治理的痕迹仍然较重。改革过程中缺失严格的法定程序规范,行政审批改革过程中缺乏相关公众、专家、企业等社会主体的参与机制,并且对于地方层面的权力清单、行政审批改革实践也缺乏法定化的监督机制,使得审批改革的简政放权效果往往仅能维持一段时间而后又死灰复燃;

  地方政府的选择性放权现象较为明显。诸多地方政府在行政审批改革之际,为了实现地方层面的GDP竞争,假借简政放权之名,行放弃社会性监管义务之实,使得诸多本应加强规制的领域出现监管真空;

  缺乏事中与事后监管的配套机制。当前运动式的行政审批改革与权力清单制度,短期之内将大量传统的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完全寄托于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来填补监管真空,但是地方政府的规制治理能力恐怕无法满足现实需求;

  市场自我规制手段的不足。以运动式治理为主导的简政放权模式,在极短期限内迫使政府将大量许可审批事项交付行业自治组织,但这些行业协会组织是否已经具备相应的监管能力,还存在很大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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