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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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大海上溢油应急处置预案
为建立健全国家重大海上溢油应急处置工作程序,依法科学统一、有力有序有效地实施国家重大海上溢油应急处置行动,最大程度减少海上溢油造成的环境和财产损失,保障公众健康、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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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018年修订)
北京是我国的首都,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科技创新中心,世界著名的古都和现代化国际城市,人口稠密、建筑密集、经济要素高度积聚,政治、文化及国际交往活动频繁,防火形势始终严峻复杂。当前,本市火灾隐患主要集中发生在8类场所或区域,即城乡结合部、老旧居民区、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及大型综合体建筑、地下空间、轨道交通、易燃易爆单位、文物古建单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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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建立健全国家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工作机制,提高应对网络安全事件能力,预防和减少网络安全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危害,保护公众利益,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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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2010年修正版)
为高效、迅速、有序地开展对国内自然灾害的救助,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制定本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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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气象局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切实履行气象防灾减灾职责,确保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科学、有力、有序和有效进行,最大限度预防和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制定本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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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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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为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机制,提高应对效率,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制定本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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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暴潮、海浪、海啸和海冰灾害应急预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海洋观测预报管理条例》,为履行海洋部门的海洋灾害预警和海洋灾害应急处置职责,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本预案适用于国家海洋局及其所属相关单位针对影响我国管辖海域的风暴潮、海浪、海啸和海冰灾害,开展的应急观测、预警、灾情调查报送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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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建立健全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以下简称运营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机制,科学有序高效应对运营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正常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制定本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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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突发事件人员疏散撤离和避难场所启用应急预案(2015版)
为建立健全本市突发事件人员疏散撤离和避难场所启用应急机制,提高上海超大型城市人员应急防护和避难安置的应急能力,保障公众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依据《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上海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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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核应急预案
为依法科学统一、及时有效应对处置核事故,最大程度控制、减轻或消除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环境,维护社会正常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相关国际公约等,制定本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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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为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实施森林火灾应急,最大程度减少森林火灾及其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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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西站地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12年修订)
制定本预案,为积极防范和处置各级各类突发事件,增强北京西站地区各单位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做到及时发现、迅速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影响和损失,对确保北京西站地区公共安全、保证首都北京的经济正常运行、维护首都社会稳定、提高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水平、加快首都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步伐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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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地震应急预案
为依法科学统一、有力有序有效地实施地震应急,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正常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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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
为建立健全国家通信保障(含通信恢复,下同)应急工作机制,满足突发情况下通信保障工作需要,确保通信安全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和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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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事故运行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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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草原火灾应急预案
为了全面、迅速、有序地对草原火灾进行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有效控制和扑救草原火灾,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国家生态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草原火灾造成的损失,制定本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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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简本)
为了建立健全突发沙尘暴灾害的监测、预报、预防和灾后救援的组织管理和紧急处置机制,及时、有效地应对和防范突发重大沙尘暴灾害,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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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进一步增强应对和防范矿山安全生产事故风险和事故灾难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遵循“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等工作原则编制本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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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增强应对和防范危险化学品事故风险和事故灾难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据《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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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市场监管应急预案
为充分发挥市场监管主力军作用,进一步提高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市场监管效能,积极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妥善处理突发性的市场波动,有效保障人民群众消费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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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保障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以下简称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项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提高卫生部门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卫生救援水平,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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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危害,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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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贯彻《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适应上海特大城市特点和未来发展需要,提高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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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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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为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机制,科学有序高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制定本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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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
为建立国家海上搜救应急反应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组织海上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行动,救助遇险人员,控制海上突发事件扩展,最大程度地减少海上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参加的有关国际公约;实施双边和多边海上搜救应急反应协定,制定本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