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版入口|手机版|APP| 网站地图| 帮助中心
您好,欢迎来到皮书网! 登录|注册|

更多>>皮书作者

谢伏瞻
    谢伏瞻,中国社会科学院原院长、党组书记,学部委员,学... 详情>>

更多>>皮书机构

皮书观点

贵州省应将基本公共服务指标纳入政府绩效评价体系并进一步建立问责机制
——《贵州法治发展报告(2014)》
来源:贵州蓝皮书  作者:张雯鑫   发布时间:2014-04-01

  2014年3月27日,由贵州省社科院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举办的2014年《贵州蓝皮书》发布会在贵阳举行。会议发布了《贵州社会发展报告(2014)》《贵州法治发展报告(2014)》以及首次出版的《贵州人才发展报告(2013)》。

  蓝皮书指出,在新的阶段,随着人们对公共需求的快速增长,公众对社会领域中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创新提出了更为迫切的要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正是贵州省全体社会成员为进一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面和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而实行的制度设计。

  结合贵州省实际,蓝皮书认为贵州省基本公共服务还存在不均衡、低水平以及体系建设滞后的问题,究其根源,都与缺乏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相关。比如,在贵州省基本公共服务中尽管存在财力问题、供给短缺问题等,但主要原因是贵州省财政支出过程中存在结构不合理;公共财政体制不完善;城市与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失衡过度。城乡二元公共服务制度的安排,在很大程度上应该归结为贵州省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滞后,这反映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不到位。为此,蓝皮书认为新阶段贵州省基本公共服务的制度建设尤为重要。当前,贵州省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失衡,凸显城市和乡村发展的问题。由此,导致城市和农村居民发展机会的不均等以及基本权利的不平等,这严重导致城市和农村居民的基本权利和发展机会的结构性失衡,制度化的城乡差距必须要缩小。这种城市和农村居民在基本权利和发展机会方面存在的差距同样能在贵州省农民工群体身上得到体现。与此同时,为贵州省农民工提供有保障的公共服务,在贵州省加快工业化、城镇化的背景下,已成为如何缩小公众基本公共服务区域差距的焦点问题。从贵州省实际情况出发,改善城市农村公共服务制度的条件已经成熟,这就需要我们在城市和农村统一建立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公共服务的政府绩效评价体系应该加快建立。近年来,关于改善民生、保障民生问题已成为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但由于缺乏严格的基本公共服务评价体系,因此在执行中大打折扣。针对这些情况,蓝皮书认为,在贵州省,加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一项必要措施,是尽快把基本公共服务的定量和定性指标纳入政府绩效评价体系,大大增加他们的权重;建立严格的关于基本公共服务的问责制,将基本公共服务的绩效评估和干部选拔、任用和内部激励机制相联系,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建立适当的问责机制。

  与市场的力量相比,贵州省目前大多数社会组织,其基本功能具有非营利性,其主要的业务范围和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有很多相同或相似的地方。此外,这些社会组织还可以构建灵活、多样,具有自发性的组织,无法充分发挥作用的某些基本公共服务主体可以在公共服务的供应链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参见《贵州蓝皮书:贵州法治发展报告(2014)》p24-25,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2014年3月)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