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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生自杀多为一时冲动 根源在于高度应试的教育制度
——2014年版《教育蓝皮书》
来源:教育蓝皮书  作者:陈颖   发布时间:2014-05-13

  目前,中小学生自杀已经成为一个越来越严重的社会现象。根据搜集的2013年全年中小学生自杀案例79例,21世纪教育研究院发布的2014年《教育蓝皮书》中指出,中小学阶段自杀率最高为初中,学生自杀根本原因在于高度应试的教育制度。

  尽管“女性自杀率高于男性”在中国自杀研究中是个常见的命题,然而《教育蓝皮书》指出,中小学阶段男生自杀现象却较为突出,比例高于女生;比照年龄和年级,能够发现从小学6年级开始,自杀率开始攀升,其中初中最高,高中次之。

  从自杀意愿来看,留有遗书的中小学生几乎都表现出对生命和亲情的眷恋、对死亡的恐惧,大多数中小学生自杀具有突发性,是当时压力下的瞬间意志力崩溃或一时冲动。从时间上来看,中小学生上半年的自杀率高于下半年,其中4至6月份是中小学生自杀的高峰期;季节固然是一个影响因素,但学期学业的影响更为关键:暑假的2例自杀均与暑假补课有关;另外,“开学日自杀”有3例。从地点和方式上来看,有的发生在学生家中或所在的小区,有的发生在学校;自杀方式有的为跳楼,有的为服毒;可见大多数中小学生自杀具有突发性,过程短暂。

  从自杀成因来看,压力主导型自杀在中国中小学生的自杀中占绝大多数,包括师生冲突、家庭冲突、学业压力、相约自杀四个主要类别。这类自杀的主要原因是因为意志力被耗尽而失控,根据意志力损耗的原因可分为两类:一类为崩溃之死,由于学习压力自我耗损,导致突发自杀或者蓄谋自杀;一类为羞辱之死,在他人的言语暴力和身体暴力下自我耗损到一个极致,以致自杀。由学业压力导致的自杀基本上属于崩溃之死;很多师生冲突导致的自杀案例基本上属于羞辱之死。《教育蓝皮书》指出,中小学生的自杀并不是个体单纯的心理脆弱,根本原因还在于高度应试的教育制度。如师生冲突类中,在分数指挥棒下,老师被“成绩指标”压迫,导致教师的压力焦虑症,这种压力最终传导至学生,使他们成为最终的受害者;家庭冲突导致的中小学生自杀案例中,首要因素还是因为家长对孩子学习成绩的过度关注。

  (参见《教育蓝皮书 中国教育发展报告(2014)》,P175~190页,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5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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