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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收入比与宜居竞争力整体排序存在趋势一致性,前者成为重要致因
——《中国城市竞争力报告No.12》
来源:城市竞争力蓝皮书  作者:张雯鑫   发布时间:2014-05-09

  2014年5月9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中国社社科院城市与竞争力研究中心共同举办的《城市竞争力蓝皮书:中国城市竞争力报告No.12》发布会在京举行。

  蓝皮书指出,建设城市的最终目的,在于使居民幸福地生活。宜居城市建设的关键在于使市民具备在城市“居得起”和“居得住”的能力。要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只有有效破除上述能力缺乏的限制,才能真正解决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和高素质人口的集聚问题,才谈得上幸福宜居的现代化城市建设。目前看来,高房价成为城市宜居的突出制约因素,“贵城”住不起、“鬼城”无人住的问题已经成为宜居城市建设的一道难题。与此同时,高房价的城市一般情况下其居民收入也相对较高。换言之,房价对宜居城市建设的制约重点在于房价收入比,问题不是价格高与低的问题,而是是否具有相应的收入支撑和支付能力。从房价收入比指数排名和国内宜居城市竞争力排名的比较看,两者之间呈现较强的正相关,房价收入比的合理性是城市宜居水平高低的重要致因。

  (参见《城市竞争力蓝皮书:中国城市竞争力报告No.12》p48-49,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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