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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经营权开始流向出价更高的家庭农场
——《2014年中国经济前景分析》
来源:《2014年中国经济前景分析》  作者:陈颖   发布时间:2014-04-29

  2014年4月29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部、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举办的经济蓝皮书《中国经济前景分析(2014年春季报告)》发布会在北京举行。

  蓝皮书指出,最初,土地经营权主要在亲戚朋友之间流转,转包费很低。近些年来,随着转包费的不断升高,土地经营权开始流向出价更高的家庭农场等新型微观经营主体,由此促进了家庭农场的发展。

  近年来,随着农地转包费的不断升高,土地经营权开始流向出价更高的家庭农场家庭农场的基本条件是:农场经营者具有农村户籍,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农业收入为主,经营规模持续达到县级以上农业部门确定的标准。农业部于2013年3月开展的家庭农场调查结果显示:截至2012年底,全国30个省、区、市(不含西藏)共有家庭农场87.7万个,经营耕地面积1.76亿亩,占全国承包耕地面积的13.4%。平均每个家庭农场有劳动力6.01人,其中家庭成员4.33人,长期雇工1.68人。在全部家庭农场中,从事种植业的有40.95万个,占46.7%;从事养殖业的有39.93万个,占45.5%;从事种养结合的有5.26万个,占6%;从事其他行业的有1.56万个,占1.8%。经营规模50亩以下的有48.42万个,占家庭农场总数的55.2%;50~100亩的有18.98万个,占21.6%;100~500亩的有17.07万个,占19.5%;500~1000亩的有1.58万个,占1.8%;1000亩以上的有1.65万个,占1.9%。2012年全国家庭农场经营总收入为1620亿元,平均每个家庭农场为18.47万元。

  从近期看,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面临的挑战是:管理层对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在农业经营体系中的基础地位和作用认识不够,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还不具有法人地位。土地流转的相对滞后限制了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的发展。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能够获得的技术服务、金融服务、信息服务和生产性基础设施支持不足,也制约了家庭农场的发展。从长期看,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家庭内部成员观念的代际变化,会使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的传承面临挑战;而大规模设施园艺业、集约化畜牧业、工厂化渔业的发展推动的农业经营体系变革,会使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的比较优势面临挑战。

  (见《中国经济前景分析(2014年春季报告)》B5,第8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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