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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版《法治蓝皮书》:广东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制度创新成效明显
来源:法治蓝皮书  作者:课题组   发布时间:2014-02-24


       2014年2月24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主办的“2014年《法治蓝皮书》发布暨中国法治发展与展望研讨会”在北京举行。法治蓝皮书指出,广东在重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上,大胆创新机制,构建新型制度,成效明显。在同德围综合整治工作中,为协调各方利益诉求,设置相应的咨询监督委员会,以第三方民意机构的身份,展开“民意征集、矛盾协调、过程监督、工作评价”。在此基础上,在重大决策时普遍设置公众意见征询委员会,使得公众参与关口前移到决策立项阶段,扩大参与面,提升了参与的实际约束力。

       法治蓝皮书指出,广东一些地区探索实施参与式预算。顺德区出台《参与式预算试点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为该制度的实施提供制度保证。但报告也发现参与式预算在参与的广泛性、完整性、可持续性方面存在一些不足。

       法治蓝皮书指出,白云山隧道事件表明,重大决策的公众参与的协商与沟通仍有待进一步加强。建议如下:一是明确重大决策的判定标准。可考虑通过目录管理等方式予以细化量化,尽可能避免主观因素影响。二是提高对群众诉求回应的及时性和有效性。从长远看应重构决策流程,以建立对社会公众诉求的回应机制,进而实现公众参与的有效性与可控性。三是增强政府官员的群众路线意识。通过制度建设和文化氛围营造,提升政府官员的沟通诚意,切实做到“相信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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