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书观点
2014年1月8日,由甘肃省社科院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举办的2014年《甘肃蓝皮书》在兰州举行。《甘肃社会发展分析与预测(2014)》《甘肃舆情分析与预测(2014)》《甘肃经济发展分析与预测(2014)》《甘肃县域经济发展评价报告(2014)》及《甘肃文化发展分析与预测(2014)》在会上同时发布。
一是城乡居民收入增长较快。据2013年甘肃统计月报显示,上半年,城乡居民收入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势头,1~6月,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9327.32元,增长10.9%,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8个百分点,涨幅居全国第3位;全省农民人均现金收入2736.10元,增长13.2%,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3个百分点,涨幅居全国第9位。二是实施惠民工程,多层次改善城乡人居环境,2013年规划中的2000户游牧民定居工程及新建25884套廉租住房、新建57354套公共租赁住房、实施棚户区4.4万套改造、对10万户城市住房困难家庭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等惠民工程将使全省20多万个家庭的居住环境明显改善。2013年底,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受益人口将达220万人。实施20万户农村危房改造,7714户垦区危房改造,城乡受益者的居住安全有了保障。三是积极控制人口健康风险,在58个贫困县发放婴幼儿营养包130.5万个、健康保健工具包150万个;新农合重点保障的农村重大疾病达到27种;实现了农村儿童大病医疗保障全覆盖;为农村重度残疾人发放每人每月50元的护理补贴。四是城市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覆盖率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高12%,300多万人直接受益。五是全省城市低保标准提高15%,330万农村人口被纳入低保。这些措施的实施,有效地改善了低收入群体的生活,保障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对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积极的意义。
蓝皮书指出,收入的绝对量直接与人们的社会生活质量密切相关,而社会群体中的收入差别,则决定一个群体或个体的社会地位,群体间和个体间的收入差距则塑造社会结构。有数据表明,2013年上半年,甘肃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全国排在第30位,仅排在青海前面;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在全国排在第29位,仅排在贵州和西藏前面;从绝对量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仅为全国(13649元)的68.3%,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则为全国(4817元)的56.8%,与去年同期相比,差距略有缩小。但与发达地区比较,差距仍然较大,与排在全国第1名的上海比,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绝对量不足上海的42%;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不足上海的24%。省内城乡之间: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绝对量不足同期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3,民族地区城乡居民收入与全省平均水平之间的差距有所缩小,临夏州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约为全省平均水平的74.6%,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约为全省平均水平的71.5%。在收入增速显著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情况下,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的绝对量及其全国排名仍未出现明显的变化,与全国平均水平和发达地区之间的差距没有发生显著变化。这对如期完成实现全面小康的任务产生了较大压力。
(参见《甘肃蓝皮书:甘肃社会发展分析与预测(2014)》p5、8-9,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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