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书观点
蓝皮书指出,2011年、2012年以及2013年1~5月,银行部门融资占社会融资规模比重分别为83.8%、85.3%和85.3%,呈小幅上升态势,居社会融资主导地位。而直接融资方式中的债券股票融资,占社会融资规模比重虽然由2010年的7.5%上升至2013年的9.1%,但占社会融资规模比重依然较低,特别是企业债发行较为缓慢;受IPO中断影响,包括增发融资在内的股票融资2012年以来为零增长。与全省相比,2013年1~5月,扬州市债券股票融资占社会融资规模的比重分别低于全省、全国3.8个和5个百分点。
蓝皮书初步测算,扬州社会融资规模中短期资金占比由2012年末的62.8%下降至2013年1~5月的55.8%,但仍高于2011年末2.4个百分点。
从具体融资品种来看,直接融资方面,企业债一般为长期产品,但累计发行的直接债务融资中,中长期产品占比仅为45.2%;中长期贷款占新增贷款的比重,由2012年的17.5%提高到2013年1~5月的51.7%,但仍低于2011年11个百分点;银行表外业务方面,期限较短的银行承兑汇票增长较快,相当程度上是为解决企业资金周转和银行保证金存款问题,其贸易背景的不真实性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社会融资规模虚增,同时还提高了中小企业的财务成本。因此,要适当压缩期限较短的银行承兑汇票,提高期限相对较长的其他社会融资规模构成占比。
(参见《扬州蓝皮书:扬州经济社会发展报告(2013)》p204-205,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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