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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伏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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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住房发展报告(2013~2014)》:地方政府是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具体实施者,但其更乐意扮演“利益者”的角色
来源:住房绿皮书  作者:课题组   发布时间:2013-12-18

       2013年12月18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举办的《住房绿皮书:中国住房发展报告(2013~2014)》在京举行。

       绿皮书指出,政府的“管理者”角色,其行为集中表现为执行中央政府的相关宏观调控政策。而“利益者”的角色特征却不同,面对不断增长的土地出让收入、不断增加的财政压力、以经济发展作为主要依据的干部评估标准,以及财政体制改革过程中存在的中央与地方责、权、利分割的问题,都促使地方政府向“利益者”的角色不断靠拢,在短期内凸显经济政绩。具体来说,在现行制度的约束下,地方政府是房地产发展的最大获益者。地方政府同时也是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具体实施者,但其更乐意扮演“利益者”的角色。对于地方政府来说,房地产市场的高度繁荣不仅能够提高当地GDP的数据,同时房地产发展带来的巨额的土地出让收益和财税收入,使地方政府能够有足够的资金来发展城市建设,地方官员也因此获得更多的升迁机会。

       因此,地方政府的目标利益并不一致,加之房地产具有区域性的特点,造成了地方政府在实施房地产调控政策时具有很大的政策选择灵活性,地方政府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既是“守夜人”,又是利益主体。当“管理者”和“利益者”的角色发生紧张时,地方政府的行为就更有可能向“利益者”靠拢。

       (参见《住房绿皮书:中国住房发展报告(2013~2014)》p140,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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