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书观点
除了合法的中介服务机构之外,留学服务市场上还充斥着各种非法留学中介机构,而且数量远比合法留学中介机构多,留学市场相当混乱。这一方面反映了留学服务市场的繁荣,另一方面反映了留学服务市场监管的不力。目前,尚没有权威的非法留学中介机构的规模统计数据,但从社会披露的信息来看,数量极大。
教育部公布的具有资质且在有效期内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共有393家,但实际上,仅北京市从事出国留学中介服务的机构,就有300多家,其中经过国家教育部、公安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部门批准且具有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资格的,仅有69家。2010年,据上海市留学中介行业协会的统计,上海各类非法留学中介机构超过100家,经教育部资格认证的中介机构仅有15家。2011年,广州从事留学中介服务的机构近千家,但在教育部公布的合法留学中介机构名单中仅有25家。2012年,安徽在国家教育部备案的正规留学中介服务机构只有5家,但合肥市的非正规留学中介机构有上百家。
国内留学中介服务市场无照经营、恶意竞争、不受备用金制度约束等乱象层出不穷。非法中介为牟取利益,违规操作,从事挂靠或转借资质等活动时有发生。这些做法极大地损害了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的利益,干扰了自费出国留学服务市场的正常秩序。中介机构通过把学生推荐到一些中外合作院校,从而获取大笔佣金。在国外,资质较好的学校对学生入学的条件要求相当严格,等真正出国了,才发现漏洞百出。
留学中介市场虽有教育、公安、工商等部门的监管,可是目前监管的力度还不够大。例如,对非法留学中介机构的取缔,虽说各部门也曾联手大规模打击过,可这种运动式的打击模式缺乏持续性,只具有瞬时威慑力,很难起到持久的规制作用。再例如,到目前为止,国内留学中介市场还没有可参照的收费标准。有不少圈内人认为,留学中介行业的确特殊,情况也纷繁复杂,很难确定统一的收费标准,应该由市场规律来调节。但是市场调节的前提是市场是规范有序的。据了解,目前这个市场可遵循的政策法规仍是1999年7月三部委颁布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管理规定》,广东也出台了一个实施细则,然而对市场新生的和较为隐蔽的问题,这些法律或政策还没有充分涉及,规制力度远远不足。
(参见《国际人才蓝皮书:中国留学发展报告(2013)No.2》p228-229,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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