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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版《社会管理蓝皮书》:谨防美国互联网资本控制中国互联网产业
来源:社会管理蓝皮书  作者:张雯鑫   发布时间:2013-10-15

       2013年9月26日,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北京国际城市发展研究院研究形成的2013年《社会管理蓝皮书——中国社会管理创新报告NO.2》在国际城市论坛2013年年会期间举行首发式。

       早在2009年6月,中国电子商务B2B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互联网外资控制调查报告》即已指出,过去10年,外资在促进中国互联网普及的同时,也逐步在资本层面控制了中国互联网产业的一些领域。外资控制中国互联网分为三种形式:一种是互联网企业本身就是外资直接投资控制的,如境外网站以中文版形式在中国落地或寻找代理人;一种是通过各种途径运作互联网企业在国外上市。据统计,2011年在美国资本市场进行上市(IPO)的中国公司有11家,其中有8家是互联网企业;一种则是对还未上市的高成长性的、有一定市场地位和影响力的互联网企业投资,促使其在国外上市。

       2011年的支付宝股权之争使得中国自有外商投资互联网以来就有的“曲线投资”方式——“协议控制”这一行业潜规则得以大白于天下。“协议控制”即“VIE”,是指境外资本通过持股、协议或其他安排成为实际控制人。据业界人士称,国内所有拿到外汇融资的互联网企业,均为VIE结构。

       由此可以看出,外资在促进中国互联网普及的同时,也逐步从资本层面控制了中国互联网产业各个领域。外资控制中国互联网企业带来的风险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外资全盘控制,对中国互联网产业本身存在巨大经济风险;二是对外资依存度过高,对国家信息化战略安全运行造成重大危害;三是外资控制面过广,对中国新媒体舆论导向产生一定的消极导向;四是外资控股比例过高,对中国资本市场与金融领域弊害重大;五是外资控制程度过深,对国民经济带来“潜在隐患”。

       (参见《社会管理蓝皮书:中国社会管理创新报告No.2》p126-128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9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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