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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版《社会管理蓝皮书》:解决流动人口融入城市的关键是推动以公共服务均等化为核心的公共财政改革
来源:社会管理蓝皮书  作者:张雯鑫   发布时间:2013-10-15

       2013年9月26日,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北京国际城市发展研究院研究形成的2013年《社会管理蓝皮书——中国社会管理创新报告NO.2》在国际城市论坛2013年年会期间举行首发式。

       早在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就提出,我国已经进入改革城乡二元结构,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的重要时期,指出了以“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共服务体制”为突破口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新时期改革战略。与此同时,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区域间不平衡特征,区域间发展差距的拉大成为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一大障碍。没有经济统筹作为基础,没有公共服务协调作为融合剂,仅靠上层建筑和公共管理层面的统筹,不可能实现农村经济与现代经济的接轨,也不能扭转和消除形成多年的城乡二元结构与地区差异。

       城乡二元结构与区域间差异显著的公共服务与公共财政体制是流动人口融入城市难的制度性原因,推进公共财政体制改革是推进流动人口融入城市,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突破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所有的社会成员享有大致均等化的公共服务,这就要求公共财政无论在支出、收入还是在目标的运行中都要体现“公共性”的本质,重点是要把流动人口纳入到包括基础教育、公共卫生医疗、社会保障、公共基础设施等在内的服务体系的建设中,纳入到公共财政的范畴。

       我国“十二五”规划把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根本不在于服务本身,而是财政体系建设。当前,推动我国公共服务均等化应处理好以下两大关系。

       1.处理好相对与绝对的关系,客观维护社会公正

       社会公正既体现为一种价值理念,也体现为一种制度安排。随着我国社会的深刻变革,影响社会公平正义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日益突出,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越来越高。保障全体社会成员公平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基本途径。公共服务是政府的重要职能,是推进和实现社会公正的重要措施和途径。当前,“碎片化”和“二元化”并存是我国目前基本公共服务存在的主要问题,而这种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与户籍制度相互作用、相互强化,造成我国流动人口难以享受均等化的公共服务,这也是我国流动人口融入城市的最大障碍。破解这一问题的关键是要按照城乡和区域统筹的原则建立覆盖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城市流动人口的普惠公共服务制度。在这一过程中,既要确保公共服务能够覆盖包括流动人口在内的全体居民,确保流动人口与城市居民享有平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又要避免过分夸大均等,落入“平均主义”的圈套,避免“过度福利型社会”带来的诸多弊端。

       2.处理好生存与发展的关系,有序安排服务供给次序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必须处理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与公共服务有效供给的关系。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现有赖于地方各级财力的均衡配置,要按照基础性、紧迫性、现实可行性的原则,分阶段有步骤地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重在“保障底线公平”,应客观承认不同地区、城乡、群体间存在的合理差异,实现公平与效率的有机结合,平等与发展的和谐统一。同时,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是一个随经济发展而不断变化的动态概念,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涵盖范围将不断扩大,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也会相应提高。

       近年来,随着越来越多的流动人口聚集到城市,城市的综合承载力面临着越来越大的压力,尤其是城市基本公共服务面临的挑战更加严峻。因此在这个背景下,我们推进公共财政体制改革,首先要处理好生存与发展的关系,以解决对广大人民群众生存发展具有最重要影响的问题,事关人民群众最现实、最直接、最迫切的利益,与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水平和公共财政能力相适应的公共服务为重点,掌握基本公共服务的进程,找准财政支撑点,做好“底线公平”。

       (参见《社会管理蓝皮书:中国社会管理创新报告No.2》p36-37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9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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