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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版《政治发展蓝皮书》:人大立法工作的重点将从数量主导型立法转变为质量主导型立法
来源:政治发展蓝皮书  作者:张雯鑫   发布时间:2013-08-07

       2013年8月5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举办的《中国政治发展报告》2013年新书发布会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学术报告厅第一会议室举行。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以后,立法工作的重点将是如何进一步完善这个法律体系。从数量主导型立法转变为质量主导型立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难度更大,任务更艰巨。实际上,还有许多社会关系没有能够纳入法律调整规范的范畴,依然存在一些立法空白。立法重心也正在由经济立法为主转向加强社会立法,文化法制建设,完善网络法律制度,民生立法也将驶入快车道。预计“十二五”期间,会有更多关涉公民权利保护和社会发展的民生法律出台。

       一些重要的法律,如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亟待从理念的宣示,走向具有可操作性细节保护,让法律真正落地,成为公民的现实依靠。这些事关民生的支架性法律构成了社会法的基本框架。一些不合时宜的法律法规,也将因时而变,以适应抑制公权、保障私权的社会发展潮流。

       就地方人大立法趋势看,一是地方人大针对本地改革发展实践和实际社会生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将会制定“先行性”法规,这不仅有利于为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制保障,而且有利于为国家立法探索道路、积累经验;二是地方人大会更加注重社会领域立法,紧紧围绕本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立法,以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参见《政治发展蓝皮书:中国政治发展报告(2013)》P55-56,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7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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