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版入口|手机版|APP| 网站地图| 帮助中心
您好,欢迎来到皮书网! 登录|注册|

更多>>皮书作者

谢伏瞻
    谢伏瞻,中国社会科学院原院长、党组书记,学部委员,学... 详情>>

更多>>皮书机构

皮书观点

2013版《生态城市绿皮书》:中国生态城市建设仍然“在路上”
来源:生态城市绿皮书  作者:张雯鑫   发布时间:2013-06-21

       2013年6月20日,由社科文献出版社出版及社科院哲学所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共同举办的《生态城市绿皮书》发布会在社科院举行。

       毋庸置疑,生态城市建设仍然“在路上”,任重而道远。2011~2012年,中国发生了许多涉及生态城市建设的事件和问题,值得我们密切关注、深度反思,需要我们进一步总结经验教训,积极拓展生态城市的建设思路。

       1.汽车快速发展问题与生态城市建设

       纵观世界城市发展历史,城市发展的一个主要特征和轨迹就是城市重心从“步行城市”向“汽车城市”的迁移和过渡。当前中国的城市发展中,城市化与汽车化正在同步快速进行。随着汽车价格的下降和居民收入的增加,各大中城市的汽车拥有量正在快速增长,中国已经成为一个汽车生产和消费大国。据工业和信息化部2012年1月20日发布的2011年中国汽车工业经济运行情况公告,2011年我国汽车市场实现了平稳增长,汽车产销量双超1840万辆,再次刷新全球历史纪录。据新华网2012年11月10日报道,到2012年6月底,中国汽车保有量达到1.14亿辆,其中私人汽车保有量达到8613万辆。全国17个城市的汽车保有量超过100万辆,其中北京、成都、天津、深圳、上海等5个城市的汽车保有量超过200万辆。

       对于人口基数庞大、人口高度密集的中国来说,发达国家的发展模式,即依靠石化类燃料、以汽车为中心的不可再生型经济模式和消费模式,并不适合。在小汽车交通还没有成为城市交通主要方式之前,我们应该抓住调控的主动权和治理的最佳时机,妥善处理汽车引发的城市问题:第一,按照“就近原则”合理规划城市,控制城市规模,建设紧凑型城市;第二,按照步行、自行车、铁路、轨道、公共交通、小轿车和卡车的优先顺序,发展城市的绿色交通体系;第三,总结全国节能和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的经验,大力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发展智能交通系统。

       2.基础设施建设问题与生态城市建设

       2012年7月21日,首都北京市遭遇特大水涝自然灾害。61年来最大的一场降雨使市内出现了严重的内涝,不少路段因积水交通中断,大量汽车浸泡在积水中熄火,由于溺水、触电、房屋倒塌、泥石流、创伤性休克、高空坠物、雷击等原因77人遇难。无独有偶,根据住建部2010年对全国351个城市的调研,在2008~2010年的3年间,中国62%的城市都曾发生过内涝事件,发生3次以上较大内涝事件的城市有137个。这些事件充分暴露了我国城市建设的诸多问题:一是在城市化快速发展进程中,对支撑城市运行的基础设施网络尤其是排水系统不够重视,投入严重不足;二是城市的大规模开发建设,严重破坏和干扰了城市地表覆被和自然水文条件;三是许多城市对涉及雨洪控制的园林、水利、道桥、管理等方面缺乏综合协调性设计规划;四是面对极端的降雨事件,许多城市缺乏科学的预警机制、应对技术和治理手段。

       一系列内涝事件引发了我们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建设关系问题的反思。当前,中国城市防洪排涝体系布局与急速扩张中城市水安全保障需求不匹配的矛盾日益突出。尤须指出的是,中国城市非理性扩张的现象普遍存在,“先地上、后地下”的城镇化扩张模式,使本应先行的城市防洪排涝基础设施建设举步维艰。城市发展中充斥着肆意挤占河湖水域的短视行为,往往扩张到防洪圈外或低洼易涝区中,却没有必要的自保措施,这为城市防洪安全留下了重大隐患。

       城市人居环境包括自然系统、人类系统、社会系统、居住系统和支撑系统,其中支撑系统主要指人类住区的基础设施,包括公共服务设施系统——自来水、能源和污水处理,交通系统,通信系统,计算机信息系统和物质环境规划等。生态城市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就是要建立起科学、便捷、安全、合理的符合生态规律的基础设施支撑系统。目前中国许多城市正在进行新城区的开发及老城区的改建,城市规划、道路建设必须与城市地下管道综合走廊建设同步进行,综合解决城市发展对排水、排污、供水、供气、供热、供电、通信等各种管网系统的需求问题:第一,系统规划城市地下水道以及其他管网的配套协调建设;第二,精心设计城市水资源的给排处理以及循环利用开发;第三,积极借鉴和引进国外雨水生态处理先进方法和技术;第四,避免基础设施建设对城市生态足迹和自然肌理的破坏。

       3.空气质量监测标准问题与生态城市建设

       近年来,随着以煤炭为主的能源消耗大幅攀升、机动车保有量急剧增加,京津冀等区域灰霾现象频发,PM2.5污染问题日益凸显。PM2.5正式纳入中国空气质量检测标准,表明国家将要以更大的决心、更高的标准、更有力的措施,切实加强大气污染综合防治,推动空气质量的持续改善。生态城市建设将要在以下方面予以关注:第一,各城市要加快淘汰电力、钢铁、建材、有色、石化、化工等行业的落后产能,积极推进使用清洁能源,对城区重污染企业实施搬迁和节能环保技术改造,优化工业布局。第二,要提高环境准入门槛,在重点区域实施更加严格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别限制,禁止新建、扩建除热电联产以外的燃煤电厂、钢铁厂、水泥厂。严把新建项目准入关,严格环境执法监管。第三,要突出抓好机动车污染防治,提高车用燃油品质与机动车排放标准。第四,要加强城市间的协同防控,特别是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的城市之间,实施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建立极端气象条件下的大气污染预警体系。

       4.环境影响评价问题与生态城市建设

       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并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环境影响评价的根本目的是鼓励在规划和决策中考虑环境因素,最终使人类活动更具环境相容性。近年来国家加强了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的监管,对不符合环保法律的建设项目采取了严厉措施: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的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一律不批;环境污染重,产品质量低,能耗、物耗高,特别是污染物排放不能达标的项目一律不批;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要求的项目,尽管项目经济效益好,但是当地的环境质量已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要求的,已经没有总量指标的项目一律不批;位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做出了一系列严格规定:严格限制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重要生态功能区的项目;严格控制高耗能,就是产业开发中能耗、物耗、污染物排放量大的项目的审批,并且要坚决杜绝已被淘汰的项目以所谓技术改造、拉动内需的名义上马;严格按照总量控制的要求,把污染物排放总量作为区域、行业、企业发展的约束条件。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把“区域限批”纳入日常环境监管。“区域限批”是指如果一家企业或一个地区出现严重环境违法的行为,环保部门有权暂停这一企业或这一地区所属或境内的除循环经济类项目外的所有项目,直到它们的违规项目彻底整改为止。这一举措使环境影响评价对于我国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具有重大意义。

       近年来,公众对一些项目可能对自身生活环境产生的影响十分关切。一些项目遮遮掩掩上马,在环评过程中未能让公众充分了解相关信息、参与项目评价,最终引发了群体性事件。2012年10月22日,宁波市镇海区湾塘等村数百名村民,以该市镇海炼化分公司扩建一体化项目中的PX项目距离村庄太近为由,到区政府集体上访,并围堵了城区一处交通路口,造成群体性事件。10月28日,宁波市经与项目投资方研究决定,坚决不上PX项目,炼化一体化项目前期工作停止推进,再作科学论证。近年来,全国多个城市发生了抵制PX项目的群体性事件。2011年,大连市民游行反对PX项目,2007年厦门市民为反对PX项目进行“集体散步”抵制。PX是二甲苯的简写,属于低毒类化学物质,可燃,有毒,有刺激性。PX对眼睛及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高浓度时,对中枢系统有麻醉作用,吸入较高浓度的二甲苯甚至会出现急性中毒。此事件反映出两个问题:一是群众“邻避效应”意识的增强。“邻避效应”是指居民或当地单位因担心建设项目(如垃圾场、核电厂、殡仪馆等邻避设施)对身体健康、环境质量和资产价值等带来诸多负面影响,而产生的嫌恶情结和“不要建在我家后院”的心理,并由此采取的强烈和坚决的、有时高度情绪化的集体反对甚至抗争行为。二是中国现行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实践中亟须完善,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要做到信息公开,让公众充分参与到环评过程中,保障相关居民的知情权及对与自己相关事项的决策权。

       (参见《生态城市绿皮书  中国生态城市建设发展报告(2013)》 p9-12,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6月出版)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