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书观点
自2008年以来,全省法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抓紧抓好审判执行工作,以满足人民的司法需求为根本出发点,坚持“开放创新,团结奋进,自信有为,敢为人先,追求卓越”的贵州法院精神,充分发挥保护合法权益、实现公平正义、维护安全稳定、保障科学发展的职能作用,为贵州省经济社会健康平稳发展提供了全面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
2008年1月至2012年10月,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刑事一审案件109416件,审结106387件,其中2011年与2008年相比,收、结案率分别上升了11.99%和12.43%;全省法院共受理民事一审案件506284件,审结486833件,2011年与2008年相比,收、结案率分别上升9.42%和5.37%。2011年行政案件协调和解率达32.13%,同比2008年上升6.51个百分点。2011年全省执行标的到位率为88.28%,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2个百分点。2008年1月至2012年10月,共受理执行案件160312件、执结152063件,2011年与2008年同比分别上升6.12%和17.18%。
全省法院切实把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作为对人民司法优良传统的继承与发展,作为与时俱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新要求、新期待的新实践,作为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优越性的本质要求,切实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始终坚持为人民办实事、解难事,赢得了各级党委和人民群众的信任,进一步密切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参见《贵州法治发展报告(2013)》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4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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