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书观点
2006年,上海高院与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签订纪要,由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协助上海法院集中查询被执行人账户信息,法人及其他组织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其他一般信贷账户开户行信息。2011年,上海高院与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开始尝试通过光盘交换方式集中查询。每周定时、定人开展集中查询被执行人的开户银行信息。
2010年初,鉴于上海的三级法院有一个全市联网的案件管理系统,银行也有类似的业务管理系统,法院与银行之间完全可以通过网络技术实现数据交换,上海高院领导多次与上海银监局、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和相关商业银行磋商,获得相关银行领导大力支持。2010年9月2日,系统投入试运行。法院和相关银行普遍反映良好,达到了预定目标。2011年2月12日,上海高院与工、农、中、建、交的上海市分行和上海银行就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集中查询工作正式签订了《关于集中查询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有关问题的协作纪要》,对集中查询的范围,集中查询的提起,结果的反馈,查询文书的补齐,保密义务,争议问题的处理,长效机制建设等事项作了规定。同时,制定相关操作规程,强化承办法官,院、庭领导,技术管理人员在系统使用中的责任。
2012年5月,高院与18家银行之间的数据专线全部安装到位。6月13日,高院与上海银监局再次召开推进会,着手将该机制拓展到15家城市商业银行。期间,上海高院与相关银行就开通法人单位查询功能,法人单位账户的特点等做了研究。
系统运行期间,上海法院共执结执行案件202353件,实际执行率79.89%,同比上升9.98个百分点,初执标的清偿率88.35%,同比上升11.27个百分点,平均执行天数28.11天,同比减少22.9天。
(以上内容参见《上海蓝皮书 上海法治发展报告(2013)》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年12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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