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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版《青海蓝皮书》:破解青海现实发展悖论 推进“幸福青海”建设
来源:青海蓝皮书  作者:吴敏   发布时间:2013-04-22

       西部大开发以来的10多年,青海无疑是全省经济发展速度最快、发展成效最大和人民得到实惠最多的辉煌时期。2001~2011年,青海经济总量由300.13亿元增加到1670.44亿元,连续11年经济增速超过10%;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由1610.87元增加到4608.47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5853.72元增加到15603.31元。2011年,青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城乡居民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城镇保障性住房覆盖率等民生指标走在西部省区前列;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位列全国第三;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保人均筹资标准分别从154.3元、220元提高到400元,一举跨入了全国前列。但与此同时,受各种因素影响,全省的群体性事件、突发事件仍时有发生,社会上的不满情绪依然较强,政府维稳工作始终面临较大压力。面对当前复杂矛盾的发展局面, “幸福青海”的提出可以说正是为破解青海现实发展悖论而提出的一个重大命题,也是从更高层面明晰青海发展思路、凝聚发展力量、激发发展活力的重大战略举措。

       青海蓝皮书认为,新时期推进“幸福青海”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一是以提升全省广大人民群众的幸福感为出发点和着力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夯实“幸福青海”建设的物质基础;二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服务体系,着力提高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住房等社会事业发展水平,改善人民群众追求幸福生活的外部环境;三是加大民生投入力度,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增强人民群众对未来发展的信心;四是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缩小贫富差距,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引导全社会重塑“勤劳致富”的基本信念,力争让多数人在“安居乐业”中实现过程与结果双重幸福的目标;五是扎实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畅通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渠道和民主参与渠道,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活力和创造力,增强发展的内生动力,满足人民群众较高层次的幸福追求;六是坚持开放融入战略,充分利用省内省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拓展幸福追求的空间和视野,最终实现人民幸福、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政治进步和国家认同感增强等多维目标的统一。


       (以上内容参见《青海蓝皮书 2013年青海经济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P270~279页,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2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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