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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创新竞争力黄皮书》:世界创新持续竞争力排名,美国、挪威、丹麦居前三位
来源:  作者:本网编辑   发布时间:2013-03-04

    首部世界创新竞争力黄皮书《世界创新竞争力发展报告(2001~2012)》近日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黄皮书指出,在世界创新持续竞争力排名中,美国、挪威、丹麦居前三位。

 

    世界创新持续竞争力评价结果是根据世界创新持续竞争力的评价指标体系和数学模型,对采集到的2001~2010年世界各国的相关数据资料进行统计、整理而得出的排位和得分情况。世界创新持续竞争力主要由公共教育支出总额、公共教育支出占GDP比重、人均公共教育支出额、高等教育毛入学率、科技人员增长率、科技经费增长率等6个指标构成。

 

    2010年世界创新持续竞争力排在第1-10位的国家依次为:美国、挪威、丹麦、瑞典、新西兰、芬兰、比利时、西班牙、澳大利亚、韩国;排在第11-20位的国家依次为:智利、爱尔兰、瑞士、斯洛文尼亚、希腊、塞浦路斯、白俄罗斯、法国、荷兰、加拿大;排在第21-30位的国家依次为:沙特阿拉伯、阿根廷、英国、爱沙尼亚、奥地利、乌克兰、波兰、以色列、波多黎各、巴西;排在最后10位的国家依次为:越南、马达加斯加、埃塞俄比亚、阿尔巴尼亚、坦桑尼亚、阿联酋、莫桑比克、乌干达、巴基斯坦、尼日利亚。

 

    2001年世界创新持续竞争力排在第1-10位的国家依次为:美国、丹麦、挪威、瑞典、芬兰、比利时、以色列、新西兰、奥地利、法国;排在第11-20位的国家依次为:瑞士、加拿大、韩国、约旦、蒙古、英国、荷兰、澳大利亚、斯洛文尼亚、科威特;排在第21-30位的国家依次为:意大利、爱尔兰、德国、日本、爱沙尼亚、波多黎各、立陶宛、泰国、西班牙、马来西亚;排在最后10位的国家依次为:莫桑比克、马里、马其顿、塞内加尔、埃塞俄比亚、巴基斯坦、危地马拉、印度尼西亚、坦桑尼亚、尼日利亚。

 

    总的来看,世界创新持续竞争力得分较高的国家主要是发达国家,在排名前20位的国家中,有18个国家是发达国家。而发展中国家的创新持续竞争力得分普遍较低,没有一个国家的得分超过40分,与发达国家的差距非常大。从2001~2010年这十年变化来看,排位上升幅度最大的是巴西,排名上升了53位,其次为智利,上升了41位。排名上升了10位以上的国家还有印度尼西亚、哥伦比亚、白俄罗斯、塞浦路斯、哥斯达黎加、斯里兰卡、希腊、纳米比亚、乌拉圭、中国、西班牙、南非、阿根廷、马其顿、斯洛伐克、匈牙利、卡塔尔、土耳其、沙特阿拉伯、加纳、塞内加尔。排名下降最多的国家是马达加斯加,排名下降了52位,其次是泰国,下降了47位。排名下降10位以上的国家还有科威特、约旦、阿联酋、印度、毛里求斯、蒙古、马来西亚、巴拿马、哈萨克斯坦、以色列、摩洛哥、马干达、墨西哥、奥地利、波黑、塞尔维亚、拉脱维亚、保加利亚、卢森堡、埃及、立陶宛、意大利。

 

    2010年与2001年相比,世界创新持续竞争力的平均得分逐年提高,由2001年的24.2分提高到2010年的26.8分,表明世界创新持续竞争力整体水平在不断提高。

 

    世界创新持续竞争力得分呈阶梯状分布。2001年,只有美国1个国家的创新持续竞争力得分达到50分以上,其余国家均低于50分;其中,有4个国家介于40~50分,25个国家介于30~40分,25个国家介于20~30分,43个国家介于10~20分(包含20分),2个国家低于10分。而到2010年,虽然50分以上的国家没有变化,但介于40~50分的国家增加到了7个,介于30~40分的国家增加到28个,介于20~30分的国家增加到39个,介于10~20分的国家减少到23个,低于10分的国家仍然为2个。

 

    世界各国的国家创新持续竞争力差距非常大,发达国家的创新持续竞争力远远高于发展中国家和不发达国家,排在第1位的美国得分为55.7分,而排在最后1位的尼日利亚得分仅为9.5分,两者相差46.2分;排在前10位的国家均为发达国家,其总得分是排在最后10位的国家总得分的3.6倍;从与平均分的比较来看,只有48个国家的得分高于平均分,且以发达国家为主,广大的发展中国家和不发达国家的得分普遍不高。从发达国家内部来看,其创新持续竞争力的差距也较大,排在第1位的美国得分是55.7分,而排在第10位的韩国就已经降至39.3分,排在第1位的美国高出排在第2位的挪威7.2分。

 

    此外,评价期内,一些国家的创新持续竞争力出现了跨梯队变化。德国、日本、意大利、约旦、蒙古、科威特、立陶宛、马来西亚等国家由第一梯队下降到第二梯队;马达加斯加、印度、保加利亚、阿联酋、毛里求斯、塞尔维亚、波黑、摩洛哥由第二梯队下降到第三梯队;泰国从第一梯队下降到第三梯队;而智利、希腊、塞浦路斯、白俄罗斯、沙特阿拉伯、阿根廷、乌克兰、波兰等由第二梯队上升到第一梯队;巴西则从第三梯队直接上升到第一梯队;哥斯达黎加、中国、哥伦比亚、斯里兰卡、印度尼西亚、阿曼、卡塔尔、巴拉圭等从第三梯队上升到第二梯队。

 

    以上内容参见《世界创新竞争力黄皮书 世界创新竞争力发展报告(2001~2012)》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1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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