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书观点
首部世界创新竞争力黄皮书《世界创新竞争力发展报告(2001~2012)》近日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黄皮书指出,在世界创新基础竞争力排名中,美国、卢森堡、挪威居前三位。
世界创新基础竞争力评价结果是根据世界创新基础竞争力的评价指标体系和数学模型,对采集到的2001~2010年世界各国的相关数据资料进行统计、整理而得出的排位和得分情况。世界创新基础竞争力主要由GDP、人均GDP、财政收入、人均财政收入、外国直接投资(FDI)、受高等教育人员比重、全社会劳动生产率等7个指标构成。
2010年世界创新基础竞争力排在第1-10位的国家依次为:美国、卢森堡、挪威、日本、加拿大、法国、德国、澳大利亚、瑞士、比利时;排在第11-20位的国家依次为:丹麦、瑞典、卡塔尔、英国、爱尔兰、芬兰、荷兰、捷克、科威特、中国;排在第21-30位的国家依次为:意大利、西班牙、俄罗斯、新加坡、以色列、奥地利、新西兰、波多黎各、塞浦路斯、阿联酋;排在最后10位的国家依次为:蒙古、危地马拉、肯尼亚、乌干达、埃及、坦桑尼亚、吉尔吉斯斯坦、马达加斯加、莫桑比克、埃塞俄比亚。
2001年创新基础竞争力排在第1-10位的国家依次为:美国、卢森堡、日本、挪威、比利时、英国、法国、丹麦、瑞士、德国;排在第11-20位的国家依次为:加拿大、荷兰、瑞典、芬兰、爱尔兰、阿联酋、以色列、奥地利、卡塔尔、新加坡;排在第21-30位的国家依次为:意大利、波多黎各、澳大利亚、西班牙、科威特、新西兰、塞浦路斯、希腊、乌克兰、韩国;排在最后10位的国家依次为:埃及、加纳、危地马拉、印度尼西亚、蒙古、坦桑尼亚、马达加斯加、莫桑比克、吉尔吉斯斯坦、埃塞俄比亚。
总的来看,创新基础竞争力得分较高的国家主要分布在发达国家,2010年排名前30 位的国家中,就有24个国家是发达国家。而发展中国家的创新基础竞争力得分普遍较低,没有一个国家的得分超过30分,与发达国家的差距非常大。从2001~2010年这十年变化来看,排位上升幅度最大的是中国和俄罗斯,排位均上升了28位,其次为捷克,上升了27位。排位上升10位以上的国家还有阿尔及利亚、伊朗、澳大利亚、巴西、罗马尼亚、摩洛哥、土耳其、印度尼西亚、印度。而发达国家的排位普遍保持不变或有轻微下降,如美国、卢森堡、瑞士、爱尔兰、意大利等国排位保持不变,日本、新西兰、芬兰、丹麦、荷兰、英国等国的排位都呈现不同程度的下降。比如日本由第3位下降到第4位,比利时从第5位下降到第10位。排位下降幅度最大的是萨尔瓦多,下降了16位,其次是匈牙利和南非,排位下降了15位,约旦、厄瓜多尔、博茨瓦纳、乌克兰、墨西哥、阿联酋等国排位下降均超过10位。
2010年与2001年相比,世界创新基础竞争力的平均得分逐年提高,由2001年的13.3分提高到2010年的14.8分,表明世界创新基础竞争力整体水平在不断提高。
世界创新基础竞争力呈金字塔形分布。2001年,位于塔尖的是美国,其创新基础竞争力得分接近80分,其余国家均低于60分;其中,有1个国家介于50~60分,2个国家介于40~50分,9个国家介于30~40分,12个国家介于20~30分,14个国家介于10~20分,位于塔底的61个国家得分均低于10分。而到2010年,仍然只有美国这1个国家创新基础竞争力高于70分,其余国家均低于60分;其中,有1个国家介于50~60分,1个国家介于40~50分,7个国家介于30~40分,17个国家介于20~30分,27个国家介于10~20分,有46个国家得分均低于10分。可见,世界各国的国家创新基础竞争力差距非常大,发达国家的创新基础竞争力远远高于发展中国家和不发达国家,排在第1位的美国得分是排在最后1位的埃塞俄比亚得分的31.2倍;排在前10位的国家均为发达国家,其总得分是排在最后10位的国家总得分的10.4倍;从与平均分的比较来看,只有34个国家的得分高于平均分,且以发达国家为主,广大的发展中国家和不发达国家的得分不高,且有46个国家得分低于10分,大大拉低了平均分的水平。从发达国家内部来看,其创新基础竞争力的差距也较大,排在第1位的美国得分是71.7分,而排在第10位的比利时就已经降至30.5分,排在第1位的美国高出排在第2位的卢森堡17.9分,而卢森堡与排在第3位的挪威以及挪威与第4位的日本间的得分差距都在10分左右。
此外,评价期内,一些国家的创新基础竞争力出现了跨梯队变化。韩国、希腊、乌克兰从第一梯队下降到第二梯队;泰国、南非、牙买加、博茨瓦纳从第二梯队下降到第三梯队;而捷克、中国、俄罗斯从第二梯队上升到第一梯队;阿尔及利亚、伊朗、罗马尼亚、马其顿从第三梯队上升到第二梯队。
以上内容参见《世界创新竞争力黄皮书 世界创新竞争力发展报告(2001~2012)》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1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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