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书观点
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地区经济快速发展的一条重要经验便是通过中央与地方“分权”激发了各地方政府经济发展竞赛的激情。虽然“唯GDP论”的“政绩锦标赛”制度如今多被诟病,但其积极性的一面仍不容忽视。作为连片特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的落实者,各县市区政府主观能动性的调动至关重要。通过优化现有的政绩考核和升迁机制,鼓励各县市区展开新一轮的“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竞赛仍不失为激发各县市区政府积极性的重要举措。但是,另一方面又要谨防“以邻为壑”、“画地为牢”的区位主义和本位主义作祟,再次陷入“碎片化”的“行政区经济”格局中。因而,协调好区域竞赛与区域合作之间的关系就成了化解上述矛盾的关键。而区域竞赛与区域合作关系协调的根源仍是“分权”问题。具体而言,就是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中的“事权、财权”如何在各级政府之间进行配置以及“政绩考核”指标和方式如何选择的问题。按照契约理论中“剩余控制权应授予拥有更为重要的禀赋或信息一方”的原则,各级政府在“事权、财权”的分配中应将对激发各县市区积极性更为重要的“事权和财权”分配给各县市区政府,而将对实现区域合作更为重要的“事权和财权”留给上级政府,并在“政绩考核”时将GDP单一指标转化为“多维减贫与自我发展能力构建”的多维指标。当然,这只是区域竞赛与区域合作关系协调的大体思路,而具体的制度设计有待深入讨论。
(以上内容参见《连片特困区蓝皮书 中国连片特困区发展报告(2013)》P20页,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3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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