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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伏瞻
    谢伏瞻,中国社会科学院原院长、党组书记,学部委员,学...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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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中国老龄政策体系基本框架正在形成
来源:  作者:本网编辑   发布时间:2013-03-01

    蓝皮书指出,老龄政策是国家干预人口老龄化过程,调整人口老龄化与经济、社会、文化、政治发展的矛盾而采取的公共政策的总和。中国老龄政策的演变历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20世纪80年代之前,主要是保障“老有所养”和“老有所医”,并不存在现在意义上的老龄政策。

 

    第二阶段以1982年联合国在维也纳召开第一次老龄问题世界大会为起点,促进了中国老龄工作机构的建立。1983年,国务院正式批准中国老龄问题全国委员会为常设机构,1997年7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设计趋于完成。1999年10月,成立了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中国开始了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的老龄工作。

 

    第三阶段以1999年中国人口年龄结构进入老年型为起点,各种涉老政策、规划陆续出台,是老龄政策体系框架初步形成时期。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颁布实施,成为中国针对老年人实施的第一部专门性法律。

 

    2000年党中央、国务院发出了《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2001年7月,国务院制定《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2001~2005年)》,健全了老龄工作体系。2006年颁布了《中国老龄事业的发展》白皮书。2011年发布《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2012年12月28日表决通过新修订的《老年法》。目前全国大部分省份出台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或《〈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等地方性法规,部分省份出台了《老年人优待办法》等政策性规定,有关省市还对养老保险、社区卫生服务、老年人教育、体育等内容做出规定。这些政策法规的出台,有力地推动了中国老龄事业的健康发展,形成和充实着中国老龄政策体系的内容。

 

    1982年至今已30多年,中国的老龄政策由此起步,到目前老龄政策体系基本框架正在形成。

 

    (以上内容参见《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2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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