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书观点
2013年2月25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主办的 “2013年《法治蓝皮书》发布暨中国法治发展与展望研讨会”在北京举行,并发布了中国海洋环境保护制度的不足与完善报告,指出海洋环境保护形势日益严峻,海洋环境保护存在着法律制度不完善、标准过低、执法力量分散等问题。
法治蓝皮书指出,当前中国的海洋保护制度存在以下突出问题。
1. 海洋油污损害赔偿的规定过于简单。现行法律制度仅对海洋生态损害赔偿作了原则性规定。在操作层面上仍存在诸多需要以立法形式予以界定的问题。
2. 信息披露不及时,信息公开不充分。渤海溢油事故赔偿的依据、标准、最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等,迄今未向公众披露具体的细节。
3. 执法体制上的“五龙治海”。没有统一海上执法机制、各部门各管一段的结果,必然是执法力量分散、执法信息难以共享,对违法行为难以形成有效的查处和打击。
4. 惩罚性赔偿机制的缺位。现行法律规定的处罚强度很低,难以对污染者产生实质性的威慑作用。
5. 救济的途径较为单一。迄今为止,对当地渔民提出的诉讼请求,尚无一个海事法院正式立案。部分渔民被迫接受行政调解。
法治蓝皮书指出,未来中国经济发展势必更加依赖海洋。发展海洋经济应当更加重视海洋环境的保护。美丽海洋是美丽中国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应当加紧制定海洋基本法,进一步完善海洋法律法规体系;尽快制定和颁布海洋环境信息公开的具体办法;设立统一的海上执法部门;建立健全惩罚性赔偿机制;完善海洋环境污染强制保险制度;设立海洋环境与生态保护基金。
(以上内容参见《法治蓝皮书 中国法治发展报告No.11(2013)》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2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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