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书观点
2013年2月25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主办的 “2013年《法治蓝皮书》发布暨中国法治发展与展望研讨会”在北京举行。法治蓝皮书指出,2012年司法机关继续注重提升案件审判质量,清理司法解释,推动法院体制改革,提升司法专业化水平,强化司法公开工作。
2012年,各级司法机关继续致力于提高案件审判质量。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第二批、第三批共计8个指导性案例,分别涉及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听证、民事诉讼撤诉与裁定的适用范围、《公司法》适用、贪污案件审理、死缓限制减刑等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员岗位大培训中开展庭审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活动的通知》,地方法院积极出台活动实施方案,开展庭审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活动,进一步提高庭审规范化水平,提高裁判文书质量。
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明确要求规范司法解释工作。《关于地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不得制定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的通知》明确规定,地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一律不得制定在本辖区普遍适用的、涉及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指导意见”“规定”等司法解释性质的文件,制定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在法律文书中援引,地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其制定的带有司法解释性质的文件,应当自行清理。
铁路运输法院改制是法院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2012年,全国17个铁路运输中级法院、58个铁路运输基层法院改制工作基本完成,并整体纳入国家司法体系,移交地方管理。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铁路运输法院案件管辖范围的若干规定》,明确了铁路运输法院的案件管辖范围。为了避免改革后铁路公检法之间出现信息沟通不畅、协作配合缺位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最高人民检察院铁路检察厅和铁道部公安局正式建立了沟通的长效工作机制——三方联席会议制度。
继续促进司法公开工作。法律首次确认了公众查阅裁判文书的权利。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规定,公众可以查阅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除外(第156条)。公众查阅裁判文书的权利将进一步推动司法公开工作的进程,有助于提升司法裁判水平。
法治蓝皮书指出,司法机制与观念仍存在顽疾,司法腐败、舞弊枉法以及冤假错案仍时有发生,这些都严重侵蚀着司法权威和公信力。从公开数据看,“信访不信法”的观念还大有市场,法院的权威和公信力皆有待提升。
司法机关的公开力度还难以适应提升司法公信力的要求。无透明则无正义。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办案中推行公开是实现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的前提,但当前司法机关的公开没有系统的制度依据,公开水平落后于政务公开,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公开意识普遍较低甚至抵触公开或者以种种借口回避公开,司法机关信息化水平低,不少法院、检察院甚至尚未建立官方网站。
(以上内容参见《法治蓝皮书 中国法治发展报告No.11(2013)》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2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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