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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版《中国省域竞争力蓝皮书》:省域产业经济竞争力排名,江苏、山东、广东居前三位
来源:  作者:本网编辑   发布时间:2012-02-29
2012年3月出版的中国省域竞争力蓝皮书《“十一五”期间中国省域经济竞争力发展报告》根据产业经济竞争力指标体系和数学模型,对采集到的2006~2010年全国31个省、市、区的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和合成,结果显示,在全国省域产业经济竞争力排名中,江苏省、山东省、广东省居前三位。
省域产业经济竞争力评价指标包括:农业竞争力、工业竞争力、服务业竞争力和企业竞争力。2010年全国各省、市、区产业经济竞争力处于上游区(1~10位)的依次排序为江苏省、山东省、广东省、浙江省、上海市、内蒙古自治区、黑龙江省、北京市、天津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处于中游区(11~20位)的依次排序为辽宁省、河南省、湖南省、陕西省、湖北省、四川省、安徽省、福建省、河北省、海南省;处于下游区(21~31位)的依次排序为江西省、吉林省、青海省、山西省、云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贵州省、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甘肃省。
2010年与2006年相比较,排位上升的有14个省、市、区,上升幅度最大的是安徽省(5位),其他依次为湖北省(4位)、重庆市(4位)、陕西省(4位)、内蒙古自治区(3位)、江西省(3位)、湖南省(3位)、山西省(2位)、江苏省(2位)、贵州省(2位)、天津市(1位)、黑龙江省(1位)、辽宁省(1位)、四川省(1位);4个省份排位没有变化,其他13个省份排位下降,下降幅度最大的是海南省、福建省和河北省(5位),其他依次为云南省(4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3位)、宁夏回族自治区(2位)、甘肃省(2位)、西藏自治区(2位)、广东省(2位)、北京市(2位)、吉林省(2位)、河南省(1位)、广西壮族自治区(1位)。
从农业竞争力来看,2010年排在前10位的省、市、区为江苏省、黑龙江省、山东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吉林省、辽宁省、浙江省、河北省、湖北省、内蒙古自治区。
从工业竞争力来看,2010年排在前10位的省、市、区为江苏省、山东省、广东省、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津市、辽宁省、湖南省、浙江省、黑龙江省。
从服务业竞争力来看,2010年排在前10位的省、市、区依次为广东省、江苏省、北京市、山东省、浙江省、上海市、四川省、辽宁省、天津市、江西省。
从企业竞争力来看,2010年排在前10位的省、市、区依次为山东省、江苏省、广东省、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北京市、湖南省、陕西省、上海市、青海省。
蓝皮书还指出,在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的评价指标体系中,产业经济竞争力是推动经济综合竞争力上升的中坚力量。从全国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排名和省域产业经济竞争力排名之间的比较来看,大多数省、市、区经济综合竞争力的排名升降与产业经济竞争力的排名升降基本同步,产业经济竞争力与经济综合竞争力的密切关系,表明产业经济竞争力是经济综合竞争力中的主要竞争力。另外一些省市区的发展情况也充分证明产业经济竞争力大幅度提升,是推动经济综合竞争力上升的中坚力量。大力提升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必须紧紧抓住产业经济竞争力这一关键指标。
(以上内容参见中国省域竞争力蓝皮书《“十一五”期间中国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发展报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年3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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