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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版《法治蓝皮书》:2011年,深圳、济南、大连食品安全信息公开排名居前
来源:  作者:本网编辑   发布时间:2012-02-20
2012年2月20日发布的法治蓝皮书《中国法治发展报告No.10(2012)》从餐饮服务许可及其执法信息的公开情况,餐饮服务主管部门的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餐饮服务许可审批信息、食品安全措施信息等的公开情况等方面,对全国43个较大的市食品安全信息的公开情况调研发现,2011年,食品安全信息公开仍旧有喜有忧,深圳、济南、大连等城市食品安全信息公开测评排名居前。
从调研情况看,值得肯定的方面主要有:所有被调研地方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负责餐饮服务监管的部门均开设了网站;绝大多数地方的监管部门能够在网站提供本部门的内设机构和职责简介,仅2家未提供上述信息。41家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开了用于接受监督的电话或者电子邮件;40家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提供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40家地方监管部门公布了对餐饮服务的监督检查信息。
但是,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仍旧不容忽视,集中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一是,食品安全信息公开滞后于公众对食品安全信息的需求和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需要。截至调研结束,43个较大的市中,32个是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餐饮服务许可的审批,10个是由卫生局负责,还有1个是由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深圳)。但是,有的地方在职能移交后,餐饮服务许可相关信息的公开并没有及时调整。
二是,一些法定应当公开的信息未在网站公开。例如,仅28家较大的市的部门在网站上公布了餐饮服务许可办理流程,24家介绍了办理指南,19家公布了办理结果。《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中要求公开的涉及餐饮服务监管的信息实际公开情况还不甚理想。
三是,信息更新不及时。2011年,调研发现,能够公布近3个月中对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监督检查信息的有35家,仅有8家能够提供近3个月中对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7家能够提供3个月内的食品安全预警、警示信息。信息更新滞后甚至不更新的情况普遍存在,信息公开没有服务于食品安全监管和公众维护自身健康的需要。
(以上内容参见法治蓝皮书《中国法治发展报告No.10(2012)》,第215~254页,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年3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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